1、强化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治理规定在近期的一通三防“检查中,觉察瓦斯监控系统存在两项突出的征询题。一是部分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悬挂不标准,风筒传感器安装吊挂不合理。二是靠近掘进迎头和采煤工作面附近的监控电缆吊挂混乱,导致文明消费相貌差,同时出现误报警、数字不稳定和信号中断现象。为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平安保障作用,促进井下现场的文明消费相貌,特制订以下治理规定: 1、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掘进迎头5米范围内,同时严禁与风筒在同一侧;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切眼不大于10米范围内的回风流中。超出以上范围每觉察一次罚款100元。 2、甲烷传感器必须固定悬挂在巷道顶部
2、,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距侧帮不小于200毫米。同时数字显示部分朝行人侧方向。悬挂不标准,每觉察一次罚款50元。 3、甲烷传感器外壳必须保持单调、清洁,悬挂在顶板稳定,无淋水的地点,洒水、喷浆时要妥善保护。每觉察一次人为造成因洒水、喷浆或者顶板淋水造成传感器误报警、数字漂移对当班瓦斯员每次罚款2000元,队组罚款2000元。另外有淋水的地点要采取防护措施。 4、传感器电缆必须吊挂标准整齐,每落地一处分款50元,依次类推。每一处与动力电缆缠绕罚款50元。放炮时将电缆和传感器移至平安地点,放炮完毕后恢复到原来位置。因挪动传感器和电缆而造成的电缆挤压或传感器碰撞,从而使传感器误报警、数字漂移和信号
3、中断。视情况分析对当班班瓦斯员与维修工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当传感器保护外壳损坏严峻时,通风科经有资质部门鉴定报废后,进展回收统一治理。在使用过程中要留意保护好,每损坏一个照价赔偿。 6、监控维修工要定期对各类传感器进展校验,同时定期进展三闭锁“测试及时对井下各点各面进展更换。觉察一处未更换对区域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7、每班要有监控维修工,同时实行分区治理,责任到人。在维修班除无特别情况外要对井下各点进展一次全面巡查。以保证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确保平安消费有序进展。 8、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及现场工作觉察瓦斯传感器发生缺点时要及时通知当班维修工进展处理,监测维修工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现
4、场及时维修,把缺点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 9、录某一班发生报警断电时,(瓦斯超限外)其他各类责任事故处分要牵连区域责任维修工。 10、监测维修工、瓦斯检查员每班要对甲烷传感器及其线路进展巡查并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甲烷传感器进展比对,当误差大于规定值时,先以读数较大的为准并在8小时内对两种仪器调校完毕。 11、瓦斯超限处分分配原那么: 当在消费中瓦斯超限时通风助理与通风科长每次为40%,当班瓦斯员每次60%元; 当因检修不到位,或是其它要素造成报警或断电事故时,通风助理与通风科长每次为40%,当班瓦斯员每次20%元,区域维修工每次40%。不得以任何缘故或任何事件强压分配于其它人。 矿井平安监控系统纳入矿各级治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内容,严格遵照上述规定,觉察征询题严肃处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通风科 201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