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小学实验室仪器借还赔偿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仪器,加强实验教学,提高科学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班级实验外,仪器一般不借出实验室,如本校教师需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科技活动、电教活动、社会科技咨询服务可提供方便,但需办好手续。 二、校外人员概不借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三、凡价值50元以上的仪器,均需校长室批准,方可。 四、在借用和归还仪器时,均需作好仪器的检验工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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