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服和工鞋管理制度 公司 工服和工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职工工服和工鞋的配备标准和发放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行政企管部为工服和工鞋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和工鞋配置标准、订立工服和工鞋管理办法、以及工服和工鞋的采购、发放、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三、工服和工鞋配置 1.生产、技术部门工服和工鞋需防静电; 2.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和工鞋; 3.员工工服和工鞋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4.职工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服和工鞋; 5.工服和工鞋配置: 1)生产、技术部门职工每年夏装、秋装各一套,冬装棉服一套,工作鞋一双; 2
2、)其他部门员工每年工服(西装)夏装、秋装各一套。 6.工服发放时间 1)新员工入职当天由行政部发放工服(4-10月份入职发放夏装及秋装,11-3月份入职的发放秋装以及棉服);2)非新入职职工,每年5月1日发放夏装及秋装,每年10月20日发放棉服; 四、工服和工鞋采购 1.供应商的选择由行政企管部负责确定; 2.选择供应商时至少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较; 3.行政企管部负责建立供应商的档案,并负责对工作服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4.行政企管部根据库存及实际需求量制定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须附详细的采购明细),经部门部长审核,总经理签字即可采购; 5.行政企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人数加20
3、%的数量作为库存,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6.工作服制作完成送达公司后,行政企管部根据采购单等进行清点核对后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五、工服和工鞋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当天人事专员将工服和工鞋按规定发给新员工,并收取工服和工鞋押金300元;新员工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2.新员工入职未满一个月离职的,公司将从职工工资中实扣去相应的工服和工鞋费用;职工工资不足抵扣的部分,从押金中扣除; 3.职工自领取工服和工鞋之日算起,工作满6个月的,工服和工鞋归个人所有; 4.职工自领取工服和工鞋之日起,工作未满6个月的离职的,公司将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5.职工领取工服和工鞋未满6个月离职的扣款办法扣款金额=工服和工鞋成本*(180-职工领取工服后工作时间)/180 六、工服和工鞋穿着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服和工鞋者,一次罚款20元; 2.工服和工鞋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如发现职工工服和工鞋脏且长期不清洗的罚款20元/次; 3.职工要保持工服和工鞋完好,不得穿破损工服和工鞋上岗工作,如发现罚款50元/次; 4.如职工工服和工鞋丢失、损坏无法使用的,职工需及时到行政企管部购买新工服和工鞋。 七、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企管部;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 2014年7月18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