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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带班检查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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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带班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建设部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排除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使重点部位、关键过程的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堵塞事故漏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防止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现象,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所属公司在建项目工程。 三、术语: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作业活动场所。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四、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经理。 2、带班次数。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每月带班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其余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15%,项目经理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80%。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 4、带班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一同进入施工现场。 5、带班人员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上下班;“三不放过”即安全隐患和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 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六、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时上下班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第二篇: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中天集团有限公司“每建必优、精心管理”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建设单位。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 三术语与定义 领导带班值班:各级领导依据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 理制度》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带领组织每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总经理负责组织评审、批准下发《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2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3项目安全生产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起草、修改、完善和领导带班统计、公布、上报。 4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政、工、团、纪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与落实。组织协调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外部沟通与联系。 5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现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方面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织识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 6分管物资的副经理负责主要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7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流程、安全环保等方面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1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省安委会《关于印发XX省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制定、实施《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2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职责要求和本部《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带班值班,组织、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3各工区领导班子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4结合《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环保管理调研制度,分析现状,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思路和方案。 5实行带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与职工同时巡查现场,执行现场向下一班带班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主要内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 6建立带班值班档案制度。记录带班值班人员带班值班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实行带班值班人员考勤制度。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室汇报带班值班范围内的出勤人员,材料、系统、环境情况,由调度人员进行考勤记录。 8建立逐级上报制度。项目部下属各工区安全生产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值班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9项目部及所属各部门、工区将《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10带班值班领导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带班值班计划带班值班,由各单位进行计划调整,确保每班至少有1名带班值班人员。 11具体要求 (1)带班值班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查阅上一班带班值班领导记录台帐,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检查、落实工区领导或值班长、队(组)长、专(兼)职安全人员、管理人员等带班值班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5)检查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6)加强对冬季防火、供配电、高空作业、高边坡、滑坡等重大隐患处理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协调、组织解决生产组织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生产问 题。 (8)检查各工区的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检测检验记录等。 六带班值班规定 1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人每月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部门及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3带班值班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工区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主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4所属生产工区,实行三班轮流带班作业,保证每班有一名副工区长或值班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作业。 5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进行现场检查和巡查。 7检查考核及奖惩 1项目部对《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考核周期一个季度检查考核一次。 2《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各单位提供检查考核依据,其依据为《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记录台帐》、《领导现 场带班值班考勤记录表》、带班值班检查记录本,无台帐、考勤及检查记录,无实质性工作内容,视为未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3《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环保管理综合量化评估、系统安全状态评价及安全生产问责追究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奖惩制度 (1)无领导带班值班或该带班值班而末带班值班和带班值班没有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置,严肃追究责任。 (2)对带班值班过程中及时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3)未认真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篇:带班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监理检查制度 1、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是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总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必须高度重视,搞好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带班制度落实到位,行之有效。 2、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督、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高级驻地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执行对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生产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项目负责人有脱岗、离岗和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报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罚。 3、总监办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都是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监督者,发现项目负责人离岗、脱岗和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总监或驻地作出处理。 4、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应对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期间的以下职责履行情况给予监督:①是否组织超能力生产和违章指挥。 ②是否履行了作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对施工生产中的“三违”行为给予制止和按制度进行处理。 ③是否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考核,督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④带班生产期间是否有违反施工现场劳动纪律现象。 ⑤带班生产负责人是否能够模范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能否起到表率作用。⑥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是否做到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⑦带班生产负责人能否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纠正。 ⑧带班生产负责人能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在请假期间任命具有相应职责和能力的替班人员代为履行职务。 5、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带班人员“巡查记录表”、“交接班和替班记录表”、“现场带班人员值日表”、“公司主要领导现场带班记录表”等内业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造假现象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总监办应定期对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指挥部,及时存档。 第四篇: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宏强分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带班领导干部 分公司副科以上干部(在项目部为项目经理) 三、检查频次 1、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分公司主要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3、项目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2、检查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各项目部人员履职情况。 4、检查各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检查各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6、检查消防器材配备、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1、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死角”和容易忽略、疏漏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落实工作措施,领导亲力亲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实施“谁督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杜绝安全检查走过场,搞形势。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的环节要重点管理,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稳定发展。 宏强公司2018.3.1 第五篇:领导带班检查制度项目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项目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至佛山段二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 3.职责 3.1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相关部门和带班工作领导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4.1带班安排 4.1.1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出差或遇有特殊情况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送安质环保部备案。项目领导带班检查按月进行,每月轮换一次,月底进行交接带班检查记录。 4.2领导带班职责 4.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五同时即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帮助施工队伍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3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1“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施工,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3领导带班要求 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安全生产总监)应带班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4.3.4生产副经理每天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组织本项目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总结和评比。 4.3.5总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对重点部位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要进行方案和设施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要对操作人员的交底、操作工具、设备、施工工艺、安全防护、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25.领导带班检查的主要内容: 5.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大型设备运输安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5.2轨行区作业。轨道车作业、梯车作业等。 5.3其它。 6.考核 6.1对下列带班领导按相关规定实行奖励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6.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6.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6.1.4对本项目“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6.2对下列带班领导按相关规定实行处罚 6.2.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 6.2.2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2.3带班领导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 6.2.4对不认真填写带班记录。 广州至佛山段二期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2月 第17页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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