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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队防尘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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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通安队防尘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防尘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为规范安全生产防尘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促使职工真正认识到煤矿粉尘的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通风科负责全矿的防尘危害防治宣传和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煤尘危害防治宣传、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制度。防尘培训教育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防尘法律、法规和安全职业健康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6、利用在安全生产月或必要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及培训教育活动进行防尘知识宣传,通风科要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做好全矿防尘宣传及培训教育工作。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防尘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的防尘措施知识和管理能力。 8、各区队队长在班前会做好粉尘防治技术措施的落实。 9、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进行粉尘防治健康培训教育,通过由通风科进行的防尘知识考核。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1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必须进行防尘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不得小于2学时。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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