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全面、客观、公正的掌握村干部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成员、村经联社班子成员。 二、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三、评议时间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年终,结合年度总结会进行。 四、评议程序 1、评议对象述职。 2、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3、驻村指导员发放测评表,讲明有关注意事项。 4、参评有人员填写村干部测评表。 5、驻村指导员回收测评表,并汇总公布评议结果。 五、评议结果运用 1、与村干部评先和报酬相挂钩,对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和村干部岗位补贴。 2、与村干部使用相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经联社班子成员的,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启动罢免程序。 六、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遮盖、不夸大评议对象的优缺点。 2、对评议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不以点盖面和以偏盖全。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