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查考核办公室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机关工作任务的要求,努力搞好以决策督查、落实督查为重点的督查工作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办公室督查工作的重点 1、局党组行政的决议、决定;党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2、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要求检查处理的重要事项。 3、上级党政机关和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以及交办要求检查处理的问题。 二、督促事宜立项的内容 1、对党组、行政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任务分解,按要求确定督查立项。 2、对党政领导深入基层检查工作时,提
2、出的要求和带回来的处理事项,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3、局属各单位反映、提出的问题。 4、上级领导对本局的指示和上级党政机关及其它部门交办的事项。 5、督查工作人员发现事关全局的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督查事宜立项的办法 1、对局党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分解立项后,分别送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2、对上级党政部门和上级党政领导的指示及交办的事 1项,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3、对于必须自立的督查事项,办公室写出拟办意见,送主管领导审批。 4、依据领导批示,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严格登记手续,填写催办通知单。 四、督查事宜的下达形式 1、局党组行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
3、部署任务的下达形式,由党组行政或办公室决定。 2、局党政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一般由办公室通知下达,领导批办的督查事项由办公室拟写工作催办通知,一式二份盖印章交承办单位。 3、重大的、难度较大的督查事项,经领导审批后直接转承办单位领导协办。 4、紧急督查事项,办公室派人直送或特请承办单位领导当面讲清督查事宜,取上工作催办通知单。 5、需要两个以上双重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要实行分别责成一个单位牵头,其它单位配合的协调责任制。必要时,由分管领导出面采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安排布置。 五、督查事项的检查、催办 1、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重点督查催办。 2、督查通知发出后,随时进行督促,紧急事情要及时催办,时间长的要定期催办,随时把握办理进度。 3、督查事项一般要做到月结季清,具体情况针对性催办,力求按时上报。 4、对未按时完成督查催办事项的,要责成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反馈,以使采取措施。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