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管理请示报告制度 1.向总经理报告接收到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情况,同时请示及时处理的意见。 2.及时报告上级的文件、电话通知和交办的急事,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有效地处理好这些工作。 3.对突发的紧急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立即办妥,事后汇报办理情况。 4.对有争议的工作和事情而决定不下,应请示报告,在取得领导明确批示意见后,即开展工作。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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