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 县级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及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我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我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我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我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
2、、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 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10、正确指导农村的新法接生,努力创造条件,提高乡卫生院产科助产水平,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负责乡卫生院、中心乡卫生院产科的技术指导,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11、负责免费婚前检查工作和婚前健康教育。 12、负责重点项目工作。包括“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降消”、“艾梅乙”等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