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一条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第二条检查人员一旦
3、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报告表,报安全科备案。 第三条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类别; (二)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期限; (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成立隐患整改小组。小组由总经理负责,安全科具体实施。 第二条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及时掌握安全隐患
4、的动态变化; (五)确保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等防护设备完好有效。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车队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四章处理与监控 第一条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二条车队存在安全隐患,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停止营运,直到隐患消除时才能继续,已整改后记录整改结果。 第三条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一条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公司将追责部门负责人及所有部门员工,同时扣除年度安全目标管理
5、考核奖。 第二条对通知要求整改的部门未进行整改的,将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 第二篇: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单位。 第二章隐患的报告及评估 第四条。生产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当地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公司安委会、生产单位必须配合相关部
6、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第六条。经评估确定生产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 第七条:隐患管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
7、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第三章隐患的整改 第八条:公司安委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第九条:公司工会组织督促、监督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条。发现并评估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委会对生产单位签发停工指令书。 第十一条。接到停工指令书的生产单位必须立即停产、停业。 第十二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第十三条:完成重大事
8、故隐患整改的生产单位,先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公司安委会验收合格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报告后,由公司安委会签发复工通知书,各生产单位方能复工。 第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各生产单位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列支,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上报。 第十七条。对接到公司安委会停工指令书或
9、有关执法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除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外,公司将酌情对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对不积极配合公司安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酌情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单位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依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
10、篇:小学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小学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行政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学校重大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杨源泉,成员杨文辉、
11、王静平、杨静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
12、,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小学2010-9-1 第四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计,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髙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査和工作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由安仝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节,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
13、定切实可行的安企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五、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企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査验收,作好检査验收记录。 七、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委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査验收,作好检査验收记录。 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査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 改并通过检査验收运,方可复工。 九、
14、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査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 第五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工作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2、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科,由安全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3
15、、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期限。 5、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6、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7、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9、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