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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轮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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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点岗位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院所属的各科、室、局、队岗位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对重点岗位连续工作较长时间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调换岗位。 2.重点岗位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重点岗位轮岗一般以科、室、局、队的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之间的纵向和横向交流为主。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3.本制度所指的重点岗位是指。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反贪局、反渎局、法警队和财务室等关键岗位。 4.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对象。是在重点岗位工作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 5.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年限。在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三年以上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 6.重点岗位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 岗位的领导,在其他科、室、局、队同一级别职务之间进行轮岗;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其他科、室、局、队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岗。 7.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已经组织决定,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措施。 2013年1月7日 第二篇: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一、医院对财务出纳会计、药品采购员、库房管理员每两年轮岗一次。 二、医院对人事管理人员每四年轮岗一次。 三、新上岗人员应具备岗位基本条件,德才兼各,通过竞聘上岗。 第三篇: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第四篇:关键岗位轮岗制度财务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根据内控要求,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防范管理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提高员工多方面的能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复合型的人才; 3、激励员工,开拓视眼。轮岗可以使员工积累经验,也发现自己的真正兴趣和能力所在,锻炼多方面的能力,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 二、轮岗的对象: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主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出纳、费用会计等; 2、后备干部的轮岗制: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的规划,对后备干部进行系统的轮岗; 3、个人申请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同意可以申请轮岗。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申请岗位轮换。 三、轮岗的类型:轮岗类型含义轮岗方式轮岗时间备注本部门内轮岗财务部门内进行不同岗位的轮换内部调整原则上为3-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轮岗时间内部调整根据实际需要二级单位与集团本部内轮岗二级单位的财务部门人员与集团本部财务人员内进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 五、轮岗程序: 1、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财务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岗位轮岗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计划的内容包括轮岗的岗位、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等。 2、根据年度的轮岗计划,财务部门与轮岗人员沟通,按月编写具体的岗位轮换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轮岗的时间安排,岗前培训,工作流程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等内容。 3、轮岗前工作的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岗位交接,由专人监督;第二目前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括目前的进展程度,目标结果,如何继续此项工作;第三,工作资料移交,如档案资料文件等。 4、报到:按照规定的时间(1-2周内)到新岗位报到 5、工作考评。结合现岗位职责的考评内容进行。 第五篇: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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