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果遂乡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校管理,使学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7:50——11:10下午13:50——16:20
晚自习18:50——20:05
备注:特别岗位工作时间:值周组上午7:30——晚上21:30;门卫:
幼儿园上午。——下午。
2、各村小。上午。。
二、考勤管理
1、执行考勤领导小组成员:教职工考勤,由中心校校长,党支部书记蓝练生校长为总负责人。成员有:樊永桂副校长蓝善新副校长蓝德永副校长郑元争副校长蓝柳艳副校长刘文锋办公室主任樊泉教导主任盘炳文总务主任蓝日红政教主任罗美诚保教主任蓝金瑛副教导主任蓝良吉副政教主任邓少平副总务主任罗文忠龙马小学校长罗韦荣龙马小学教导主任蓝炳合龙鹿教学点负责人莫万英花红教学点负责人蓝敏桢古楼教学点负责人陆福先古抗教学点负责人。
2、考勤办法
中心校。由值周领导组织负责考勤,考勤一周,时间为24小时,分白班和晚班。一周结束,
把考勤材料交与总负责人保管,作为结算绩效工资依据。
幼儿园。一位领导考勤一周。时间为。小时。一周结束,把材料交与园长保管,作为结算
绩效工资依据。
各村小:由负责人执行考勤。每周一把上周考勤材料交与总负责人,作为结算绩效工资依据。备注:
1、中心校、中心幼儿园,要把值周考勤领导公布在专栏,方便教师、学生及时反映
情况。
2、每周一把上周考勤情况及时公布。
3、考勤组在考勤时间内,必须坐班,履行职责,不能玩忽职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
上班考勤,必须自己找人顶班,不能缺勤。若经检查,或有教职工、学生反映发现
有教职工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工作失误的考勤组绩效工资50元。
3、考勤内容
(1)教职工是否存在迟到早退,能否正常开展工作。旷工或旷课解决途径:值周考勤领导通知直管领导安排人顶班后,并把缺勤时间及顶班情况记录下来。
(2)指导学生会成员、值周教师检查,学生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3)值周教师是否按时到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办法
1、教职工因考勤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2、每位教职工每个学期可以享受3天事假或病假。可以分月使用,也可以连续使用。但必须自己调好课,相关领导才给予批假。
3、缺勤扣款:
(1)事假或病假,超出三天后,则按执行扣款。事假每天扣绩效工资30元,病假每天扣绩效工资15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床位)。
(2)旷工每天扣工资180元。(后勤人员考勤。上班时间老师或学生借仪器、器材不见老师,属旷工,按班老师或学生签字,超过3次的换人。教学人员,每节课扣60元。值周教师不按时到位,一次扣值周奖金20元。)
(3)不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扣40元/次,请私假扣30元/次。(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扣)
(4)不参加教研组活动扣40元/节,请私假扣30元/节。(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扣)
4、顶班补助
(1)旷课或旷工类,顶全班,补助120元,不足全班,但达三分之一,补助60元。不达三分之一,补助20元。
(2)事假或病假类。属于享受假期范围内,互相换课,没有补助;超出享受范围内的顶班或顶课,顶全班,30元,每节课10元。(分管领导找人顶班)
(3)公假,连续3天及之内,互相换课。超过3天,按超出部分,由分管领导找人顶班,并
给予顶班教师补助,每节课10元。
四、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事、因病、因公事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中心校和中心幼儿园
个人填写假单——找教师帮助顶课并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中心校校长签字
村小
个人填写假单——找教师帮助顶课并签字——负责人签字——中心校校长签字
2、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3、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换课(工作后)由中心学校校长直接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文件规定准假。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所学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经学校同意)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续假手续,超出时间按照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五、其它
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篇: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可镇一小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机场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按照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教导处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1-7天,每天扣除10元
(2)教职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按照月结构工资实得金额÷22天,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3)原则上每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学校将扣除20%的学期工作奖励。(确因直系家属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除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
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殊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请长病假。长病假工资按照国发(198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结构工资。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教导处。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职工在长病假期间可以享受节日福利奖励,但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奖励不享受。
(二)各种特殊假的考勤管理办法:
1、学历考试、进修:
(1)教职工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原则上应与自己从事的岗位和专业对口。
(2)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
(3)教职工在上班时间需要参加学历考试的,不能享受100%全勤。
(4)教职工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进修和培训,由本人向学
校提出申报,经同意后原则上每学期参加一至二门,作为公假处理。因进修培训需要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整,不能私自调课。
2、婚假:
(1)正常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
(2)晚婚假期。根据《婚姻法》规定,到龄青年晚婚假为10天,视作正常上班。
(3)再婚假期:按照正常婚假为3天,视作正常上班。注明:婚假期间,如果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3、丧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公婆逝世,可请丧假三天,视作正常上班,因丧事超出的假按照事假处理。
(2)教职工的祖父母,外公外婆逝世,可请丧假一天,视作正常上班。
(3)教职工的其他亲属逝世,需请假的按照事假处理,不享受丧假待遇。
4、产假:
(1)女职工产假按照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例执行,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婚晚育产假120天。
(2)男教师护理假。女方属于晚育的,男教师可以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不属于晚育,男教师可以享受1天护理假,享受护理假视作正常上班。
注明。晚育和晚育护理假期间,如遇到法定假期,可以顺延法定假期的天数。
6、计划生育假:
(1)相关计划生育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a、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环、绝育等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修满规定假期的。
b、未采取绝育、放环等而再次人工流产
7、人情假:
(1)教职工每学期可以享受二个半天的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但不能享受100%全勤奖励;请人请假应事先请假,原则上不调课。
(2)教职工每个月可以有一次下午2点离校去医院看病,视作正常上班,但第二天必须凭医院的挂号单或者病历卡到教导处销假。
(3)教职工因子女参军、高考、中考、出国留学送机原因,可以享受一天人情假,视作正常上班,可以享受每学期的全勤奖励。
注明。教职工无法及时出具医院看病的有效凭证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视作事假处理,类似情况二次以上视作旷工。
三、批假权限和请假手续:
1.确有需要请事假的,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的事假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填好出门单,交门卫室方可离校,同时还须将自己的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老师。
2.原则上星期五下午学校有教职工学习,所以不请人情假(特殊情况除外)
3.原则上请假应该由请假人直接向教导处或者校长室请假,不委托他人代请假。
4.教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突发事情,应该先向学校及时告知,以便学校能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事后再主动补假。
四、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1.迟到:
a、每月允许一次8点15分前到校,超过一次迟到,一次扣10元。
b、8:15—9:45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四分之一。
c、9。45以后到校,扣除当天课时工资的二分之一。
2.早退:
a、校内早退一次扣30元,超过一次视作旷工。
b、教职工外出教研、培训、学习时早退一次扣50元,
超过一次视作旷工,扣除30%学期工作奖励。
3.旷工:
a、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来上班,视作旷工。
b、旷工半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的二分之一;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c、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结构工资,扣除本学期的工作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理。
d、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开除公职。
五、考勤管理:
1.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学校每学期设立全勤奖,根据教职工一学期出勤情况予以考核。
3.考勤管理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4.学校如果制定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予以调整。
5.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三篇:北大渠乡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学校常规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并更好地发挥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的积极作用,从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勤要求及标准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在上班时间内做与本岗无关的事。
2、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3、教职工因病或其他事故需请假者,需个人写出书面请假条,校长必须签字(无签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并到主管部门办理代课、调课等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4、假满需向准假人请假,需续假的再办理续假手续和相应的销假手续。
5、凡无故不上课、误课和不请假离校者,请假逾期又不办理续假手续者,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又不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6、上课(含自习课、活动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累计三次折合半天旷工。
7、凡无故旷课、按旷工一天论处。
8、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集会、升旗仪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到(除上课外),迟到、早退三次均按旷工半天论处。
9、教职工按月考勤,截止当月30日,由负责考勤的教师汇总,报校长审核,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10、因批假人失严太宽而造成纪律松弛,由批假人承担管不善责任。
二、考勤办法
1、上课由班级学生干部负责检查班务日志登记教师上课情况。
2、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由负责考勤人检查登记。
3、集会、外出劳动等由学校指定专人检查登记。
4、教职工出勤情况均应及时记载,负责考勤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秉公办事,一视同仁,不得徇私迁就。
三、请假类型
1、事假。教职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和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有县(市)及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
3、公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伤假等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照顾假。(1)因长期工作任务繁重造成身体不适的教职工;(2)年龄大、体质差的教职工(上述情况主要适用于一线的教师)。在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可适当迟到班。
5、哺乳假。凡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在上班期间每天一小时的假。
四、年终考核等级标准及考勤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年终考核总分的0.1分。
2、病假超过三天后每天扣年终考核总分的0.1分。
3、事假一天扣年终考核总分的0.1分(报考或参加各类学习考试的除外,但校方需提供证明)
4、旷工一天扣年终考核总分的1分,年终不得评优;旷课一节扣年终考核总分的0.1分。
5、病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五、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并在执行中逐步修改、完善。
北大渠乡中心学校
第四篇:李旺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李旺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根据学区统一作息时间,早上提前1个小时晨读。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规定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量较大、孕期反应严重、身体健康不佳者(需医院证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照顾。在照顾期间因不满工作量,将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或年终奖励。
11、对处于经期女教工给予每月一次2小时以内的照顾,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记录。
2、矿工:
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四、考核办法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
李旺中心小学2010年9月
第五篇: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讨论稿)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形成严明守纪的工作团队,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以人为本与严格守纪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相结合,激励先进与有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1、维护全体教职工正当享有法定节假日的合法权益。
2、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的受教育权益。
3、维护教职工的根本权益。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的管理。
二、考评原则
1、以人为本与严格守纪相结合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激励先进、有利发展的原则。
三、出勤基本要求
上班时间,全体教职工须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中途擅自离岗,有事须请假;临时外出要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升降旗仪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串岗聊天。
三、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迟到。凡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校上班,并履行了当日的工作职责。
早退。凡学校规定的下班时间或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结束时间前30分钟内自行离开的。
旷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不到校上班或有口头或书面的请假行为而未得到学校领导批准自行不到校上班的。
四、请假
1、请假手续。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的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如遇特殊紧急情况而不能当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须先履行口头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后再返校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教职工请病假须有医院的病历或医生出具的假条,否则只能视作事假。未按请假手续办理请假而不到校上班的视作旷工。
2、批假权限及部门:半天以内(含半天)假期原则上按照:教师向教务处请假,后勤人员向总务处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假期,教职工分别向所在部门的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假期的必须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假期由行政会集体研究决定。升降旗仪式、各种会议的临时性请假一律到办公室办理;教职工公假须出具相关部门的通知或邀请函按照以上批准权限和部门归口办理请假手续。行政人员因故请假向分管领导或校长书记办理。
3、假期情况汇总。教职工当月的请假情况由相关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一个方面,原始的请假手续各部门留存备档。
五、续假与销假
教职工在因事、因病、因公的已批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当初请假的部门办理续假或销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其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假期未满而又未及时销假的,视同假期休满。
六、考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出勤的基本要求和考评原则对教职工当月及当学期、当学年的出勤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相应时段的绩效考核挂钩。
1、当月迟到三次以上,从第四次起每次扣除2分,扣分次数达五次以上者不得参加
当月考评。迟到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
2、当月每早退一次扣2分,早退达五次以上者不得参加当月考评。早退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中途擅自外出按早退处理。
3、旷工一天当月不得参加考评,累计旷工达两天当学期不得参加考评,累计达三天当年不得参加考评,超过三天除当年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外,还须按实际旷工天数累计扣除基本工资。
4、教职工当月在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临时外出达四次以上者(每次外出时间2小时以内),从第五次起每次扣1分,一次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5、当月事假一天扣5分,当月累计达两天以上者,从第三天开始除扣除10分外,并按实际天数扣除等值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绩效奖励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总数/20.92】
。事假超过15日同时不得参加当月的绩效考评。
6、当月病假达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扣2分,扣满5次后,从第六次起按照事假减半扣除等值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绩效奖励工资(危重病和慢性病除外)。当月病假超过15日以上不参加当月绩效考评。
7、当月值日不到岗一次扣一分,超过三次扣10分。
7、公假、工伤假、法定的婚假、法定的丧假(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法定的计划生育假在规定的时间内视同出勤,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8、当月未扣分的教职工奖励5分;同时当月无迟到早退奖8分;又同时无中途临时外出奖10分。
9、考评以教职工签到本和办公室会议、升降旗仪式到岗记载本、校务日志本及学校组织的临时抽查记载来作为依据。
10、考评结果将按月予以公示,并存档备查。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行政会集体研究处理。
八、本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九、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由教代会行使,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法律和制度相违背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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