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转变干部作风考核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9002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0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转变干部作风考核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转变干部作风考核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转变干部作风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中区直各单位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作风效能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贵发[20**]3号)和《**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贵办发[20**]15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整个考核工作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作风效能办统一协调组织,各考核小组具体实施。 三、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全市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 四、考核的方式步骤和方法 考核工作按照单位自查、督查、抽查、阶段考评、综合考评的步骤,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办法进行。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细则)进行自查,形成阶段工作总结材料和综合总结送交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 (二)督查 市作风效能办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成绩,与综合考评挂钩。 (三)抽查 各考核小组平时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平时成绩,并与综合考评挂钩。 (四)阶段考评 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每一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的参考成绩。 (五)综合考评 考核组在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考核等次意见报市作风效能办研究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附表。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按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基础分为100分,最终得分为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 好:群众反映“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以下简称“四个明显”)好的,且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95分以上; 较好:群众反映“四个明显”较好的,且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85-94分; 一般:群众反映“四个明显”一般的,且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60-84分; 差。群众反映“四个明显”差的,且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59分以下。 七、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标准 1、工作有创新,有亮点,被定为国家经验典型宣传的加10分;被定为自治区经验典型宣传的加5分;被定为市经验典型宣传的加3分(同一经验,以最高加分为准)。 2、宣传工作成效好,在国家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5分;在自治区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2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杂志、简报刊用的稿件每件(条、篇)加1分(重复刊用的稿件以最高加分为准)。 3、被自治区作风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5分;被市作风效能办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3分。 4、机关单位制作宣传标语的加1分。 (二)扣分标准 被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督查组点名批评、曝光的单位或个人每次扣5分;被市作风效能办督查组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或个人每次扣3分;对县市区督查中每发现一个部门或乡镇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每个(次)扣2分。其他对照考评内容不达标的则按规定扣分。 八、考核纪律与监督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并认真配合市作风效能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 2、参加考核工作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 3、对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乃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市作风效能办负责解释。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