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市文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89602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6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文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市文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市文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行为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错案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泰安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过错追究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3、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错案追究终身制原则; 5、错案追究与加强行政执法相结合原则。 二、行政执法纠错的范围 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的; 6、其他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 三、过错的认定途径 1、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为错案的; 2、经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认为是错案的; 3、上级或本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或群众举报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四、过错责任的承担 1、因案件承办人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承办人负责,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 2、由于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授意承办人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直接领导负责,局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3、案件承办人办案正确,而直接、分管领导否决的案件,由直接、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4、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办案人提出错误处理意见的承担次要责任。 五、过错的究责方式 1、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依纪对错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暂停执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 2、情节较重的,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依法依纪给予错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处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3、行政执法错案导致行政赔偿的,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六、免责或从重处罚的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1、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对法律法规、事实证据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的; 2、由于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致使案件发生变化的; 3、其他经依法确认不构成错案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1、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内外勾结制造冤假错案,致使错误的给当事人加重处罚或免于处罚的; 2、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导致错案的; 3、给违法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办案信息,阻碍办案的; 4、执法行为违法或行政执法行为不当的; 5、阻碍错案查处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