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上市凭证是否与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相符。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
2、一照二证一报告”。,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 2、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
3、、质量自检制度 1、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另存,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分清责任,是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