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价局民主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局机关党风、作风、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在行政行为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政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激励本局干部职工以最佳行政效能业绩争创服务经济最佳单位,稳列全省文明行业,为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构建良好的价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请价格行风监督员。 在全市23个镇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中,选聘30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反映社情民意,敢于讲实情、说真话的同志作为价格工作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二、价格行风监督员的工作任务。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
2、规章、条例,宣传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协助市物价局监督、检查、指导纠风治乱工作,及时了解、反馈价格工作人员在执法、服务工作中作风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价格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纪委、省、市纪委和上级价格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学习宣传两个条例、价格法、江苏价格管理监督条例、XX省收费管理规定、XX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既做作风行风建设的监督员,又做作风行风建设的宣传员。 (二)深入基层,对价格工作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行为进行调研、监督、检查,检查*市物价局干部职工廉政承诺、*市物价局服务承诺制度、*市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市物价局失职追究制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物价局纪检组反馈。 (三)通过明查暗访,了解价格工作人员的作风行风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当事人和具体事件,及时向物价局纪检组反馈。 (四)调查研究有关价格工作作风、行风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对作风行风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优秀个人,提出宣传、表彰的建议。 (六)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作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质量。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