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定稿 为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原则范围: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学校负责接待部门,一般为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3、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4、单位公务接待应严格按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办发201417号)执行。公务接待一律以公函或有关通知安排为准,餐饮、住房陪同人数等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部门职责: 1、“一室两处”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管
2、部门,并全面负责学校层面的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组织、学校队部需要公务接待的,则由“一室两处”决定负责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三、接待地点: 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学校食堂或周边地区餐饮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务接待审批。明确公务接待任务后,一般先行填写“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信息、人数、事由、停留时间、出席领导等,如需用车、住宿、赠送礼品的,应附详细接待方案。“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核接待标准后进行备案。接待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
3、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务接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2、落实接待任务。公务接待工作经审批同意后,则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点、住宿预定、用车安排等具体事宜,一般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落实。 3、接待费用结算。公务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费用,由接待工作负责人签单,报学校负责人签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凡未办手续或经分管领导批准,而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报销。 4、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接待情况由学校“两处”负责统计,每学期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五、接待标准及要求: 1、学校公务接待一般以工作餐为标准,每人每餐60元以内;招待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
4、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根据入数采用圆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市外来长公务接待住宿费标准为。省部级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局级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30元接待费应当采用银行转帐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具体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5、内容要相一致。 3、公务接待不得超规格、超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不得悬挂或打电子屏幕欢迎标语,不得设置背景版面,不得摆放接待品和花草,不得安排师生迎送,不得献花插彩旗;确需宣传办学有关内容的,提倡使用电子屏播放宣传。 六、其他: 公务接待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之事项所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本办法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发布开始试行。 第二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节约资金,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1、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部门交流联系工作确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安排接待,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对口陪同。 3、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予接待。 4、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省俭节朴,周到满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定点接待原则。严格规范公务定点接待,除招商引资及食
7、堂工作人员无充足时间安排饭菜等特殊原因外,其他所有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廉政食堂接待。 二、公务接待对象 1、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2、同级或镇村之间的公务来往、工作交流人员; 3、因工作关系等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或团体。 三、公务接待标准 1、公务接待一般控制在50元/人以内。 2、接待过程中不上香烟,午餐不上酒水。 四、公务接待程序及要求 1、接待人员须到党政办申请接待,登记备案,填写好来人来访单位和领导以及主客人数、陪客人数、用膳具体时间、招待事由,并按规定标准提出预算。 2、党政办核定情况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可电话请示同意后补批,未经审批的
8、,不予接待。 3、工作期间的接待,不得饮酒。严禁用公款到各种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 4、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由党政办根据公务关联和业务对口情况,确定相关人员陪同用餐,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陪同用餐人员一般不超过来宾人员,原则上来宾在4人以下的,由12人陪餐;来宾在5人以上的,每桌陪餐23人。 五、公务接待费用审批 接待费用须由党政办主任初核、分管领导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报销单必须附公务接待原始单、正式发票、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 第三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及相关工作制度细则(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
9、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实际,对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基本原则 1、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节俭、规范,本着对口接待、对等接待的原则,积极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2、公务接待工作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3、一律实行公务灶接待制度,由党政办确定公务灶房间,原则上不得在公务灶以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特殊情况例外); 4、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 5、实行烟酒自备制度,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烟酒采购、领用登记工作。 二、公务接待范围 1、区级以上领导(含区级)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科室领导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检查、指导工作; 2、办事
10、处、产业集聚区领导邀请或来访的重要客人; 3、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名义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 4、各基层单位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办理业务需要安排接待的; 5、兄弟单位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6、其他部门领导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交流、指导工作的及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要接待的。 三、公务接待程序 1、来客接待,经办人要提前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2、经批准后,由党政办按审批标准安排公务灶接待; 3、党政办分管领导不在单位时,须电话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党政办分管领导指定人员代作安排; 4、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公务灶以外接待的,要报主要领
11、导批准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四、公务接待的标准 1、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市级领导带队的报区政府安排接待;县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带队的安排在办事处公务灶接待;烟、酒以地方产品为主; 2、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 3、超出接待标准,超出陪餐人数,以及未经批准安排接待就餐的,其费用由经办人员自行负责。 五、大型团组和会议招待 1、大型团组来办事处:党政办和相关科室要负责制定接待方案,接待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按照方案及领导要求组织接待; 2、会议接待。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就餐;以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六、接
12、待经费的结算。接待费用由党政办公室按月进行审核结算。 第四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降低招待费用,减少非生产成本支出,确保各项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3职责 3.1党政办公室 3.1.1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来宾的迎送、陪餐、陪同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1.2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包括客人的就餐、住宿、出行等的协调与安排。 3.1.3根据各部门性质及对外业务联系情况,每年核定招待费用计划和指标额度。 3.1.4对各部门发生的接待费
13、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严格控制开支范围。 3.2财务部门 3.2.1负责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 3.2.2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 3.3各部门 3.3.1做好本部门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重要来宾的到访, 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3.3.2对本部门的业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 4规定和程序 4.1公务接待的原则 4.1.1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凡未按程序审批接待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1.2坚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的原则,
14、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在接待中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向客人赠送纪念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4.1.3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陪同适度”的原则,不扩大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4.2公务接待的范围 4.2.1市、油田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4.2.2业务协作单位来公司商务洽谈。 4.2.3招待新、旧合作伙伴,庆祝新契约关系的建立。 4.2.4公司举行的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 4.2.5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4.2.6因私事或非公务活动来我公司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 4.3公务接待的程序 4.3.
15、1各部门在接到客人的电话、传真通知后,应准确记录来客单位、姓名、职务、性别、名族、人数、来访目的和要求、抵达时间、抵达方式、日程安排等基本情况。 4.3.2公司的来宾住宿或就餐应按业务性质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定点酒店。 4.3.3各部门的来宾住宿或就餐的,其程序为。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一次一单,报主管副总审批,接待人员凭审批单到定点酒店安排接待。 4.3.4有特殊情况无法先填写审批单的,要电话请示主管副总批准,接待完毕补填业务接待审批单。 4.4公务接待的标准 4.4.1用餐标准 1)工作餐标准根据来宾级别,按每人每天30元、40元、50元三个档次安排。 2)
16、宴请用餐,根据来宾级别,就餐标准应控制在60-120元/人以内;酒水以新疆地产酒为主,支出不得超过菜金价格。 4.2.2住宿标准 1)除召开会议外,住宿费原则上由住宿宾客自理。特殊情况属公司报销处理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2)酒店住宿标准为三星级标准间或同档次房间。 4.4.3接待来宾时需备水果、香烟的,每人按8-15元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5公务接待费用核销 4.5.1接待费用应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在业务接待审批单及就餐、住宿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方能进行报销。 4.5.2就餐住宿应开具正规发票,接待完毕,立即结算。接待部门持业务接待审批单附发票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批单由办
17、公室保存备案,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审批,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5.3结算报销每季度进行一次,过期不予报销。 4.5.4对超出标准或未经审批发生的接待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4.5.5公司的日常招待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采购完毕经办人应持正规发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办公室应建立招待物品的采购、领用台帐。 4.5.6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招待费的范围。 4.6监督检查 4.6.1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招待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将结果向总经理反馈。 4.6.2办公室对各部门招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节约的给
18、予奖励,超支或严重超标准接待的应提出警告和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党、政纪处分。 5附则 5.1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 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3年2月20日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