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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中心组学法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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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领导,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制定本学习制度。 1、组织落实。局党组成立党组中心学习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切实抓好中心组的学习。 2、制定计划。中心组学习要结合环保局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 3、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半年安排一次以上学法日,坚持每半年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 4、突出重点,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中心组学法在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基础上,以我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为中心,着眼于邓小平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依法行政、环保执法的实践,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际和新的发展。每次重点研究 一、两个问题,要重视集中学法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定期检查。党组中心组每半年自查一次,通报情况,主动解决发现的问题。要把党组中心组的学法情况列入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共性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6、中心组学法的考核。领导干部个人考评要以每年年度普法考试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试不合格或学法时间达不到规定次数的,年度考评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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