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处理。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传阅、批办、承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1)所有来文均由办公室档案员统一签收、拆封、登记;(2)来文按党务、行政两大类分类,及时送办公室主任处理。办公室主任按照领导分工,签署传阅意见,送领导阅示后,然后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送班子其他成员和有关股室阅知承办。(3)阅文者阅文后,应签署姓名、时间和具体明确意见。(4)领导开会外出学习、参观带回的公文(资料)应当交办公室作收文处理。(5)对“三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并按时归档、清退。所有文件不得擅自拆卸、横传、复印,防止出现失泄密现象。 二、文件的起草。按照业务分工由各股室负责起草,由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三、党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批后方可打印、盖章;行政文件由局长签批后方能印制、盖章。 四、负责拟文的股室和人员应将所有原件和所制公文一式两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查。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