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
2、四条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建辉副组长:王林峰、梁丽、 成员:朱志芳、徐琴、买买提明库完、阿孜姑居买、艾力阿布拉、兰
3、丽、努尔古吾斯曼、阿布力克木卡的、阿不力肯艾买尔、曹彤梅、王明芳、李胜君 第七条 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成员名单:刘峰、谭红缨、早日古热合曼、茹先古阿不都热西提、 阿孜姑玉素甫、米日班阿不都莫名 39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八条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2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九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
4、据,实施综合点评。 第十条 医院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务科和药剂科。 第四章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三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四条不
5、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
6、”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未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 40 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六条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医院药剂科会同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
8、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十九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41 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第二十一条 医院
9、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院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3个月;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医务科取消其处方权;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10、,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医师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2 第二篇:处方点评制度1处方点评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制定处方点评制度,通过相关措施,由医教组组织人员对医生不合理的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医院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量控制。 二、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人群合理用药意识。 三、医院处方点评机构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
11、药进行定期点评,一些严重的不合理用药处方将被不点名公示,并与医生考评挂钩。 四、每季度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数量,确定随机抽查门诊处方、住院处方和住院病历,对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要求每个医生在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上都要写明用药理由、停药原因及联用原因等,这个过程就是医生考虑合理用药的过程、联合用药的合理性,辨证施治使用中成药的情况以及超常规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的合理性。 五、医院处方点评人员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住院病人尤其是危重病人的病历。另外,医院处方点评人员每个月还要对每个医生抽查若干份出院病历和30张门诊处方,检查的指标包括无指征使用药物情况、抗生素的
12、合理使用情况。 六、对医院每季度医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2011年7月14日 第三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2011-3-1百度 已有0人收藏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
13、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
14、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
15、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
16、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
17、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药学期刊和网站上公示(表1)。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
18、具情况(表2)。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责任编辑:曾 药物用量监测及处方超常预警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现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处方超常预警制度。 一、超常处方标准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二、评价办法 1、每月对微机数据库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使用金额或使用数量的前十名的
19、药品和科室),并将统计数据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 2、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等为依据,并结合当期处方、住院病历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对发现不合理使用药品的医师可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 3、统计和评价分析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4、对使用金额与使用数量超常增长的前十名的药品及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由临床合理用药小组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不合理应用的评价结果在院周会或其它适当途径通报,同时要求相关医
20、师和科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不合理用药的评价结果与医师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相关医师进行警示谈话;对不合理用药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用药不合理病历数与抽查病历数之比)排在前10名的,要进行医院内部通报;对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医务人员,予以暂停1月处方权、限制处方权的处理,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予以缓评、低聘。有关医师对评价结果有异义时,可申请复议。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师近三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6、临床合理用药小组对前十名的药品中连续三个月出现超常增长的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对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对违规行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或上
21、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7、制定医院临床科室药品使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门诊每张处方最高金额不超过200元;规定各科室住院药品收入比例,对超药品收入比例的科室由核算办按规定扣除当月相应的奖金。 8、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药品使用违规行为的,对涉及相关药品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予以警示,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以上问题严重者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第四篇:处方点评制度郑州远大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关于印发XX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2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特制定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医嘱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处方、医嘱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组织管理 我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工作是在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日常操作由医务处会同药剂
23、科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执行。 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的实施 1、点评周期。每月一次。 2、抽样率与抽样方法: 依据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依据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
24、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1依据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抽样量: 点评合理性的门诊处方。依据我院当前门急诊处方量,暂定抽取门急诊药房处方2-3天/月(从周1至周7循环),即上门诊医师的处方均可抽到。
25、点评使用率的门诊处方。信息系统对所有上门诊医师的处方统计其ddd数,对ddd数排名前10-20位医师,统计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用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医嘱。暂定每月抽取50份,或i类切口病历不少于30份。 抽样方法:处方样本抽取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符合统计学随机要求、临床科室本身的处方比例、特殊药品及方便门诊处方剔除等。医嘱抽取可按临床科室当月出院人数比例、兼顾小科室按适当比例轮抽。 3、填写点评表: 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抗菌药物使用率点评表(门诊)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表(门诊); 病区医嘱点评填写抗菌药物专项点评表(住院)和病区医嘱点评工作表。 4、点评要求。处方、医嘱
26、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在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报告药剂科和医务处,并在每月形成点评结果报告。 5、逐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三、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的结果 (一)抗菌药物不合理处方、医嘱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不规范处方的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
27、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2月龄的;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2、不适宜处方的判定: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适应证不适宜的;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用法、用量不适宜的;联合用药不适宜的;重复给药的;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常处方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二)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合格处方。ddd数排名前10-20位,其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用抗菌药物使用率均超标的医师。 (三)i类切口手术病历点评内容: 有否预防用抗菌药物指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是否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
29、2小时;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48小时);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是否符合规定;联合用药的合理性;抗菌药物用法用量;更换药物的合理性。 四、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每月末由医务处组织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讨论,并报领导小组审核。 2、领导小组通过每月的科主任例会平台定期公布处方、医嘱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医嘱所涉及的临床科室和当事人。根据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3、在处方、医嘱点评过程中,点评小组
30、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4、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5、处方和医嘱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五、监督管理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 1、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 2、处罚: 对于开具超常处
31、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门诊和住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内容见门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试行)、手术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试行)和非手术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试行)。 4 第五篇:处方点评制度XX县区中医院处方
32、点评制度 为了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组长:欧阳旭俊 成员:张军辉李军郑生勇欧阳小平唐冬生骆杰辉范修建孙晓燕徐海洋 黄丽芳何昌国 二、各科室及处方医师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处方,合理用药。 三、医务科应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医师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四、处方的评价应依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 五、点评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
33、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分别开具处方,中成药注射剂与溶媒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
34、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
35、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 1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
36、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六、药剂科负责: 1.药师严格“四查七对”,每日对书写不规范、内容有缺陷、用药不适宜及超常处方及时与处方医生沟通,并将处方分为合格处方与不合格处方,督促开方医师及时改正。 2.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抽取30-100张处方,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医院
37、处方整体情况进行分析预警。 七、医务科负责: 1.每月组织专家对处方质量进行督导。发现不合格处方每张扣罚10元,并在医院质控简报通报。 2.医务科每季度应组织有关科室和相关专家对处方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八、临床各科室负责: 1.加强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2.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保证处方质量。 九、罚则: 1.每张不合格处方扣罚10元,可累计处罚,并进行通报。 2.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20日对全院处方进行集中检查,对药房预先分拣出来的合格处方和不合格处方进行分类检查,在合格处方里发现不合格的处方,视为药房监管不力,对当事药师进行每张处方1元的处罚;对医师开出的不合格处方以每张10元进行处罚;对连续3次检查有不合格处方的医师暂停其处方资格,离岗参加培训。 3.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十、病历医嘱的点评内容及方法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2009年5月5日 2第26页 共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