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文件、资料及图纸管理制度 一、收到建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项目部资料员作好收文登记表,如需发放到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发文登记表。 二、对发放到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文件等,需保留一份在资料员手中。 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收文登记表,如需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四、设计院发放到本项目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做好图纸收文登记表,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应及时发放到分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需保留一份在资料室存档。 五、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
2、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等,需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提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5、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6、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7、非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资料档案室。 六、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 七、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项目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需做好编号并作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填写借阅记录。借阅人需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原价赔偿。 3、借阅资料用完后及时归还,不得丢失或损坏,每次借阅时间为十五天,如到期未用完,须办理续借手续。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