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厂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第一篇:企业厂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厂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 1、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2、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灯光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
2、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3.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大小货车、三马车、叉车、铲车在厂区主干车道行驶时速度应10km/h; 3.2各种车辆出入公司大门、厂区、仓库时,倒车、经过路口及转弯时速度应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指挥人员应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依次停放,不准停放在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要按指定地点停
3、放。 2、距交叉路口、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车辆的承载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人货混载,除该车辆有固定座位可载人外,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 2、驾驶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3、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车辆,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5、执
4、行“三勤三检”制度。 6、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相关部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
5、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科 2013年2月21日 第二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1、不准将车辆交与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若发现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 2、严禁酒后作业,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 3、叉车司机作业时,载物高度不得遮挡司机的视线。特殊情况货物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鸣笛发出行驶信号。禁止快速急转弯,车辆会在急转弯中使货物脱落或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叉车在下坡行驶中严禁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5、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
6、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货物和起平衡作用。 6、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7、叉车厂区内安全行驶速度10公里/小时,叉车作业时要遵守厂区内交通规则。 8、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9、爱护厂内设施,文明行车,提高驾驶技术,降低车辆损耗及油料消耗。 二、操作人员守则: 1、叉车司机作业前首先检查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电量、刹车、转向、润滑系统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熟悉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路线排除安全隐患。 第1页共7页 3、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使。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严禁野蛮装卸。 5、叉车叉物作业时,
7、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高举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禁止货叉上悬空物品时离开叉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三、安全操作规程: 300400mm,门架需后倾。 1、叉车作业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后方可运行。 3、叉车行驶时,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载物行驶更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平衡,不得偏斜,货物一面应贴靠挡物架。装卸作业时,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禁止单叉满负荷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
8、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6、用货叉直接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插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货物、物体。 7、叉运设备及易损物时,必须把货物打包、捆好后进行叉运。 8、叉车作业过程中,不准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及限高处。 第2页共7页 9、根据指令和需要,将装、卸、倒货物安全、平稳、牢靠地放到货位上。 四、常规检查制度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各管线无渗漏。 6漏水。
9、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 五、维修保养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300小时进行一次; 第3页共7页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
10、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6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11、构申请定期检验。 七、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中心组织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4、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 第4页共7页术操作规程。 5、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意外事
12、故和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
13、挥部组长,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部组人员兼职组成。在总指挥到达现场之前,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3.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 第5页共7页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3.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3.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
14、查处理工作;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立卷的文件材料
15、,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 第6页共7页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4档案保管 4.1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
16、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4.8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第7页共7页 第三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17、。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
18、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1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
19、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1、认真执行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长、超高、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同时保证车辆完好。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位、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才能上岗。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守则 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
20、、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 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 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1、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必
21、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附件。 3、维保人员在正常维护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发现严重隐患的应及时报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安全附件必须做到可靠、有效。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车辆整洁和保存车辆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故障”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第四篇: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和车辆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降低运行
22、费用,提高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公司起重吊车、铲车、电瓶车、拖拉机、汽车等。 3、工作要求 3.1起重吊车、铲车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明确一名负责人统一管理。 3.2电瓶车、拖拉机等车辆由所属车间或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管理。 3.3各负责单位在承担管理的同时负责考核,严格要求操作人员落实各类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4各单位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倒班作业的,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车辆排放整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部件维护保养齐全。 3.5驾驶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操作,违反者按违章、违纪处理。 3.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驾
23、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批准备案管理,对培训合格准予上岗者核发上岗证。公司安全科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负责检查考核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对无证驾驶人员和不按规程操作、维护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生技办设备组按设备保养维护规定,严格检查各单位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完好状况,作为每周联查的一项必查内容列入联查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维护、修理,造成设备带病使用、部件不全、非正常损坏等,考核处理。 3.7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日常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需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由各单位请示生技办设备组统一安排进行,执行生技办设备维修通知单制度,外购机
24、件的,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4、考核 4.1厂内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出厂,确因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4.2各种机动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安全科、调度室负责监管。 4.3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违者一人次扣款200元。 4.4发生各类事故,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经检查考核,不胜任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者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调度和指挥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取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资格。 第五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核准对象:
25、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核准内容: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办理车辆年审和过户、核准厂内机动车辆改造 核准条件: (一)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 1、申领牌证的厂内机动车辆须是国家定点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或是已明确中国境内代理商、并经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整车。 2、车辆经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 (二)厂内机动车辆年审 1、车辆经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定期安全技术性能审验合格。 2、提交了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证等必备资料。 (三)厂内机动车辆过户 1、提交了厂内机动车辆转让合同等必备资料; 2、转让车辆未曾办理报废事宜; 3、车辆需在安全技术性能定期审验合格有效期内。核准
26、程序: (一)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XX市厂内机动车辆登记表; 2、申 请人须提供以下满足核发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1)机动车辆的产品合格证书;(2)购车发票;(3)随车出厂的技术文件;(4)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厂内机动车辆号牌; 4、号牌固封、照相后,车辆方可使用; 5、领取车辆行驶证。 (二)厂内机动车辆年审 1、使用者约请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对在用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性能审验; 2、使用者须提供以下满足年审签章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1)厂内
27、机动车辆行驶证;(2)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年度安全检验报告书;(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3、年审合格并签章后,厂内机动车辆可正常使用。 (三)厂内机动车辆过户 1、使用者须提供以下满足车辆过户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1)转让双方签署意见的车辆过户申请函; (2)、车辆转让合同;(3)车辆行驶证;(4)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尚在效期内的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年度安全检验报告书; 2、换发新的行驶证后,车辆可由新车主正式启用。 核准时限: 符合核准条件并备齐有关资料者,即时办理。 核准依据: 1、特种
28、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第13号令);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 收费标准: 1、核发(含固封)新车号牌、车辆照相、办理行驶证:130元; 2、车辆年审签章:不收费; 3、车辆过户并换发行驶证。10元。 资料提供: (一)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 1、填写好的XX市厂内机动车辆登记表; 2、机动车辆的产品合格证书、购车发票、随车出厂的技术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3、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书。 (二)厂内机动车辆年审 1、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证; 2、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年度安全检验报告书; 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三)厂内机动车辆过户 1、转让双方签署意见的车辆过户申请函、车辆转让合同、车 辆行驶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2、XX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的、尚在效期内的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年度安全检验报告书。 监管办法: 1、公开办事程序; 2、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拟定岗位责任制。 受理部门及负责人: 特种设备监察科负责人:韩赤权电话:2132422第22页 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