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前的踩点工作,制定安全措施、紧急方案。 4、组织学生春、秋游以及军训,应提倡就近徒步,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县。 5、活动租用车辆,必须租用有资质的正规的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车上必须配备教师、严禁超载。 6、任何部门、处室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盈利性、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7、学校内组织大型活动,要做好场地的规划工
2、作,疏通通道,并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做到有序进行。 8、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现场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福成镇花铺小学 2011.9.1 学校校内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内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学校治安综合总体规划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只适用于在校内举办的各类集体活动。 二、审批范围。演唱会、音乐会、专题讲座、体育竞赛、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 三、对于学校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学校应按活动的规模性质要求预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校内举办规模较大活动,举办者应提前一周到县
3、教育局领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表,办理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五、校内其它活动。提前三天到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申请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并报县教育局记录存档。 六、安全办公室在接到举办单位的申请后2-3日内视其实施方案及安全保护措施给予明确答复。 七、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卫方案,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八、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办有权提出终止活动。 1、未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的,并举办活动的。 2、已办理安全审批手续的,不按照安全方案执行的。 3、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安全无保障,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 九、参加校内活动执勤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守纪律,尽职尽责,确保安全。 十、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或主办负责人追究其责任。等作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福成镇花铺小学2011年9月1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