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所巡视管理制度 供电所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供电所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值班管理制度 1、全所线路管理人员轮流值班,上班时间为当天上午八时至次日上午八时;后勤、生产组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八时至十一时三十分,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按轮值表值班,不能代替值班。 2、门卫值班要做到交接班,大门上下班时间开半小时,其他按需要开门,正常出入小门,出入人员门卫要过问,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3、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供用电操作规程,确保正常供电。 4、值班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要认真搞好卫生清洁,爱护花草,保持环境优美。 二、
2、考勤制度 全所人员都必须做到有事提前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报班组长同意;一天以上报所领导同意。抄表时间按上级电力部门及所通知,抄表时间不能请假。 三、线路及用电区域管理制度 1、线路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要经常检查线路和电表,及时掌握用户用电情况,发现电表或用电不正常应及时采取校验或更换电表。新增用电户应报所主管领导审批,由生产组统一安装收费。 2、严禁盗电,杜绝人情电、关系电,违者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上墙公布,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除名处理;对违法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3、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其他原因造成供电回收率下降,影响全组分配的,所领导班子有权中止该供电区域管理权,由所另行安排管理。 四、人事管理制度 全所干部职工应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各班组、各线条人员应服从班组长、主管线条领导分配工作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