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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区水务局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本行政机关水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各项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第三条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不得作为实施审批的依据。
第四条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第二章水行政许可审批窗口受理制度
第五条本行政机关设立行政许可科,负责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联系电话:8343449
9、85815115。对外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联系电话:83421957。
凡是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答复告知,统一送达决定。
行政许可科对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各项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询问应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
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申请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窗口应当免费提供统一的格式文本,并告知如何填写。
第六条窗口工作受理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后,应及时填制《行政许可事项阅办单》,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阅办单送达局行政许可科。
第七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合法的身份证件。对不提交合法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受理人员应当拒绝受理,并记录在案。
第八条本行政机关的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使用通用文书格式文本在本行政机关网站上对外公布,以方便当事人查询。
第九条受理申请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水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条受理人在受理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请事项是否依法需要取得水行政许可审批;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
(三)申请材料是否存在错误;
(四)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是否合
法、有效;
(六)申请材料中是否明确附有申请人签字并盖章的申请书;
(七)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提出的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应当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水行政许可审批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或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以提交最后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填制《行政许可事项阅办单》。
第十三条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第三章水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制度
第十四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当遵循公示生效的原则,未经公示的事项和内容,不得作为实施许可的依据。
第十五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过程全部纳入市行政
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不得体外运行,应积极采用网络技术、办公自动化等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效率,保证公示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下列事项和内容应当公示:
(一)依法确定的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主体;
(三)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许可期限;
(四)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各环节的时限;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
(六)收费的依据、项目和收费标准;
(七)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方式;
(八)涉及听证的事项;
(九)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十七条准予水行政许可审批的决定应当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应当公示,并应公布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的投诉方式和投诉电话。地址:市水务局监察室,联系电话:83422
311、85815106。
第十九条所有公示的内容应当完整、清晰、准确,由窗口统一公布。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说明、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科室不得自行变更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如遇法律依据变化,需要修改、变更的,应经行政许可科审核后,及时在《仪征水利网》更改公示内容。
第二十一条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互联网、电子查询系统或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公示。
第四章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是指审查水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作出水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过程。
所有水行政许可事项在办理前,要完善项目前期论证和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二十三条业务承办科室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水行政许可审批公文的接收、转送、协调、督办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水行政许可审批审查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的,承办科室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核查时,工作人员需对核查过程进行记录,并注明核查时间。第二十五条承办科室对全部的水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材料审查结束后,在承诺期限内提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意见,经行政许可科会审后报分管领导和行政许可科领导决定,重大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作出水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后,由承办科室制作水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文书或证件,交由窗口送
达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业务承办科室,在接到《行政许可事项阅办单》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许可审批的审查办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行政机关作出水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依法需要听证、鉴定、现场察看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流程的期限内。
第二十九条承办科室的办理起始时间为本科室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的日期,办结时间为窗口收到承办科室办结文件的日期。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审批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审批过错责任和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为试行制度,由XX县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XX县区水务局文件XX县区水务局文件
仪水字(2008)第60号
★编外代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机关各科、室、处,各直属单位、国有电灌站(水库)、公司,各水务站、中队:
为加强编外代理人员考核,体现“公开、平等、竞争、选优”的用人原则,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所指编外代理人员是指水务局机关、水务公司与人事、劳务代理中心或个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人员。
二、考核办法
1、月度考核。各编外代理人员根据各自从事的岗位,接受所在科室或单位的月度考核。实行绩效工资制的,月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2、年终考核。所有编外代理人员均须参加所在科室、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决定奖惩。
3、专项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水利水务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评优评
先资格。
三、年终奖惩措施
年终先进个人评选根据民主测评及考核情况,统一纳入局机关进行表彰,奖励标准同局机关年终表彰先进个人,具体办法参照仪水字(2008)41号文执行,其它考核奖励办法参照仪水字(2008)第
12、
31、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行的将予以解除合同关系
1、年终民主测评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群众反映较大,严重损害部门形象的;
4、严重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它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水务系统各基层单位编外代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参照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8年5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县水务局行政许可职能县水务局行政许可职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工作,特别制定五项措施。
一、坚持“两集中”,归并行政许可职能
行政审批按照“一个部门内的许可事项向一个室集中,在县行政服务中内集中办公。
二、实行“两到位、两不准”,建好服务平台
为方便群众办事,严格实行“两到位、两不准”,即。局的法定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局不准再办理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事项,所有许可事项需按政府公布标准收取费用。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行政许可和监管相对分离机制
局明确许可股承担行政审批监管职能。行政许可股定期将审批情况通报监管股室,监管股室及时分析反馈行政许可的办件质量,提出建议和要求。
此外,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和中心“一门受理、相关联办、内部动作、限时办结”的要求,制定了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四、规范进行政许可行为,切实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了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一步到位,便民高效。
一是建立层层负责机制。局行政审批工作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窗口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对授权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审查员直接受理;核准员依法进行审核。
二是坚持“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建立网上许可和电子监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察、绩效评估,除公安局交警大队外,全县其他所有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了由行政服务中心一个门进出,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
三是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减少许可环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控制在3个以内;缩短办理时限,扩大审批事项“一审一核”范围,确保窗口现场审批权限、证书制作和审批盖章三到位,使行政审批窗口能够独立运作,比例达60%以上。
四是多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了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制度。五是实行“六公开”。县行政服务中心本着便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服务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六项内容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六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局明确表态XX县区政务中心要对行政许可过程中出现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五、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努力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许可事项、局及工作人员的约束,做到了“流程便捷化、行为规范化、过程人性化、品质标准化”。
一是对许可事项办理建立制度。建立了“简单事项的即时办理制”、“复杂事项的承诺办理制”、“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的联合办理制”、“资料、条件漏缺事项的告知补办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属于国家控制不能办理事项的予以退回并明确答复制”等六项制度。
二是对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制度。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局和服务中心“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建立了“首问责任制”、“主办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工作考评制”、“服务规范制度”、“奖惩挂钩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出台了《XX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作用条件和主要职责、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是对行政服务中心行许可批的主管局建立制度。建立了“超期默许制”、“环境建设投诉制”、“过错追究制”等三项制度,防止部门明进暗出。
四是对行政审批事项运作管理建立制度。按县上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的管理”、“承诺件的管理”、“补办件的管理”、“联办件的管理”、“上报件的管理”、“退回件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运作程序。
五是对多渠道监督建立制度。建立并形成了局监察室专职监督、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监督、进驻单位相互监督和办事群众评议监督的监管格局,实现了对行政审批运作过程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篇: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27
上海先锋实业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提出的新建电子元器件生产线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闵2016-022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位于先锋街以北、先锋街支路以东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区及生活、办公雨水临时排入先锋街和先锋街支路市政雨水井(各1个排口);污水临时排入先锋街和先锋街支路市政污水井(各1个排口)。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施工期间,区排水所和虹桥镇水务站将根据其管理权限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抄送:区水务局执法支队、区排水所、虹桥镇水务站
2016年7月11日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30
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提出的新建紫竹半岛(原浦江森林半岛)一期b区商品住宅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沪水务排施证字XX县区第2016-023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位于江川河以东、东川路以南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办公及生活区雨水临时排入江川河及金英河(各1个排口);办公、生活区污水临时由环卫定期抽取(1个抽取点)。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河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施工期间,吴泾镇水务站将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抄送:区水务执法支队、吴泾镇水务站、区排水所
2016年7月11日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31
上海友友电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提出的特种电缆及轻量化新材料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闵2016-024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施工区位于春常路以东、申学路以南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区雨水临时排入春常路和申学路市政雨水井(各1个排口)。
生活、办公区位于春常路以东、申学路以北地块内。原则同意生活、办公区雨水临时排入春常路市政雨水井(1个排口);污水临时排入春常路市政污水井(1个排口)。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施工期间,莘庄工业区水务站将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2016年7月13日
抄送:区水务局执法支队、莘庄工业区水务站、区排水所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32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提出的浦江高科技园f地块三期2b标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沪水务排施证字XX县区第2016-025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位于新骏环路以东、f地块三期2标a地块以北、三鲁河以西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区及办公区雨水临时排入北侧园区道路雨水井(1个排口);办公区污水临时排入新骏环路市政污水井(1个排口)。施工现场无生活区。
三、鉴于该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均由你公司负责管辖,为此你公司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河道及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抄送:区水务执法支队、区排水所、浦江镇水务站
2016年7月25日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33
上海好朋友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提出的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闵2016-026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位于向阳路以南、都会路以西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雨水临时排入向阳路市政雨水井(1个排口);生活、办公区污水临时排入向阳路市政污水井(1个排口)。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施工期间,区排水所和上海颛桥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其管理权限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抄送:区水务执法支队、区排水所、颛桥镇水务站、上海颛桥
2016年7月25日
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160034
上海恒骏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提出的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一期05地块南区酒店项目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沪水务排施证字XX县区第2016-027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二、该项目位于申长路以西、甬虹路以北地块。原则同意施工区雨水临时排入申长路市政雨水井(1个排口)。施工区现场无污水排放。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你公司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安全责任,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
四、施工期间,区排水管理所将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竣工前请及时到XX省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地址:江苏路389号,联系电话:52398146)。
抄送:区水务执法支队、区排水所、新虹街道水务站
2016年7月25日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0
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提出的XX省轨道交通十五号线新建工程闵行段(桥梁、排水部分)建设项目审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根据《XX省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沪十五号线【2015】
2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轨道交通十五号线涉河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详见附表)。闵行段内工程全线共涉及18条规划河道,涉河工程包括改建桥梁4座、箱涵2座,新建雨水口12个、污水倒虹管6处。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排水设计方案。请结合周边区域开发及排水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工程沿线污水支管预留口子,以确保沿线用户排水安全、通畅。
三、你公司应将受本次工程施工影响及改建桥(涵)投影面上下游各30米范围内(或轨道交通保护范围内)的河道疏浚、护岸、防汛通道及绿化工程列入本工程的建设中,并按规划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河道工程设计请参照已建护岸结构型式,并综合考虑本次拟建雨水口管径、标高和污水倒虹管,同时应避让其他已建地下管线,设计方案请另行报我局水务窗口办理建设项目审核手续。
四、工程实施前,请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手续。
五、华泾港为闵行、徐汇两区界河,本工程涉及该段河道的相关工程,建议到市水务局办理建设项目审核等手续。
2016年7月25日
抄送:区水利所、区排水所、梅陇镇水务站、吴泾镇水务站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2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提出的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工程(桥梁及配套水系工程部分)建设项目审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根据XX省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XX省水务局、XX县区水务局相关批复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原则同意本项目(桥梁及配套水系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方案(详见附表)。项目为高架桥跨河型式,主要涉及的河道有:姚家浜、牛肠泾(北段)、七一河、红卫河、盐铁塘、先利河、先进河、新蒲达泾、牛肠泾(南段),其中车辆基地涉及的停车场河已另行批复(详见mhsx20160019)。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跨河桥梁施工图设计方案。规划河道内的桥墩下承台顶高程必须布置在距离规划河底高程1m以下。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配套水系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姚家浜配套工程实施范围为浦星公路东桥台往东150米,河道护岸结构型式与我区姚家浜河道整治工程一致。七一河(牛肠泾-三鲁路)整治工程及用地纳入本工程并同步施工。项目涉及其他河道在红线范围及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疏浚、护岸、防汛通道及绿化等工程列入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新建河道护岸两端应与现状岸线或已建护岸结构及标高顺接。
四、姚家浜为等级航道,跨河工程设计方案请另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项目涉河工程如有调整,请通知我局,重大调整需申请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五、工程实施前,请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手续。
2016年7月11日
抄送:区水务执法支队、区水利管理所、浦江镇水务站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5
XX省XX县区水文站:
你单位于2016年7月11日提出的XX县区六磊塘旗忠水文测站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1.同意本工程水文测亭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测站防撞墩建筑物为Ⅲ等3级水工建筑物。
2.同意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3.同意本工程设计高水位为3.8m,设计常水位为2.5-2.8m,设计低水位为2.0m。
二、工程内容和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马桥镇六磊塘北岸、曙光路东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文测亭一座、防撞墩两座和连接步道,对测站站址及上下游50m范围内河道进行疏浚,以及购置相应的水文水质监测设备等。测亭建筑面积为54m。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设计
测亭吴淞高程5.0m以上为一层砼砖混合结构,
5.0m以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下部基础采用8根φ600×24000mm钻孔灌注桩及水平圈梁。
2为满足六磊塘通航安全要求,在测亭上下游各设置一座防撞墩,外沿与航道线平行。防撞墩基础采用3根φ800×20000mm钻孔灌注桩及承台,外侧涂红白相间警示带。并对测站站址及上下游50m范围内的六磊塘南岸进行疏浚,满足0.6m高程处河底宽度不小于9.2m的单向通航要求。
请设计单位按照本工程初设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XX县区交通委员会关于《XX县区六磊塘旗忠水文测站新建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评审意见的复函,在施工图阶段对水文测站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四、原则同意初设报告中的供配电设计和给排水设计。
五、原则同意初设报告中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计。
六、原则同意初设报告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请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细化。
七、工程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01.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2.39万元,独立费用60.54万元,预备费用8.79万元。
八、本工程实施前请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方案的审核手续。六磊塘为等级航道,工程实施前还须到XX县区航务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7月13日
抄送:区水务安质监站、区水利管理所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7
上海七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提出的七宝万科广场红线外雨水管翻建工程新建北横泾、蒲汇塘雨水排水口施工方案审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施工方案
1、原则同意本工程在区级河道北横泾和蒲汇塘各设置雨水排水口一座。北横泾雨水排水口管径为dn1400,管底高程为1.01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蒲汇塘雨水排水口管径为dn1500,管底高程为1.12m。出水口处分别新建浆砌块石流槽。
2、根据本工程建设需要,原则同意你公司依申请提供的涉河施工方案:雨水出水口采用局部双排拉森钢板桩围堰施工,施工中破除部分现有已建护岸结构,并对施工影响涉及的护岸段进行修复。
二、施工期限
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如需延续该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办理施工方案审核手续。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泥浆及建筑垃圾不得排入河道。同时承担防汛安全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和物资,确保施工期间防汛排水安全。
2、施工过程中应对河道护岸、管线、房屋等相邻建构物进行沉降及位移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将情况通报我局。
3、施工期间,区水利管理所将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4、施工结束后,你公司应立即拆除围堰,清理干净河道断面和沿河垃圾余土,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河道护岸、边坡、防汛通道、绿化等修复至原状,并通知我局和区水利管理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雨水口工程及护岸修复等竣工资料送我局备案。
2016年7月25日
抄送:区水务局执法支队、区水利管理所、七宝镇水务站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8
XX省XX县区梅陇镇水务管理站:
你单位于2016年7月19日提出的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涉及西马屯泾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将西马屯泾(春申塘-银都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树木进行迁移,迁移地点为位于浦江镇鲁南路以南、肇沥港以东的上海鲁奉蔬果合作社内,迁移树木主要为水杉、柳树等树种,树木合计约51棵。
二、搬迁时间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XX县区证照办理中心水务窗口申请续期。
三、负责树木迁移的绿化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树木迁移项目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树木迁移技术规程、要求实施迁移,确保施工质量和树木成活率,并加强对迁移树木的养护管理。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的,由你单位负责补植相应的树木。
四、施工期间,区水利管理所将对你单位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树木迁移工程结束后,由你单位组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抄送: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执法支队、区水利管理所
2016年7月19日
XX省XX县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160039
XX省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你单位于2016年7月20日提出的汇驰路(盐铁塘-先新路)市政配套工程新建盐铁塘雨水排放口施工方案审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XX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施工方案
1、原则同意本工程在盐铁塘新建雨水排放口一座。雨水排放口管径为dn1000,管底高程为1.02m(上海吴淞高程)。出口处设置钢筋砼八字墙和底板。
2、根据本工程建设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依申请提供的涉河施工方案:雨水排放口采用局部拉森钢板桩围堰施工,施工中破除部分现有已建护岸结构,并对施工影响涉及的护岸段进行修复。
二、施工期限
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结束。如需延续该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办理施工方案审核手续。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泥浆及建筑垃圾不得排入河道。同时承担防汛安全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和物资,确保施工期间防汛排水安全。
2、施工过程中应对河道护岸、管线等相邻建构物进行沉降及位移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将情况通报我局。
3、施工期间,区水利管理所将对你单位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4、施工结束后,你单位应立即拆除围堰,清理干净河道断面和沿河垃圾余土,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河道护岸、边坡、防汛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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