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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市场供应保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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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市场供应保障制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紧急通知》(政办发电12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食品价格,确保和全国期间我区市场繁荣稳定,决定建立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区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区外经局、区工商局、市质监局城涵片区、区粮食分局、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交通局等单位为区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经贸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副局长林清杰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市场供应的牵头协调;负责副食品市场监测;负责落实生猪储备;负责猪肉、禽蛋、蔬菜等副食品的货源调剂;负责大型营业场所的营业安全指导。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节日市场信息舆论宣传导向。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粮油储备、生猪储备、重要副食品价格调控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其它困难群体补贴政策的落实。 区农业局。负责指导冬季农田蔬菜生产,协助区经贸局保障城市蔬菜供应;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蔬菜农残检测。 区外经局。负责监测进出口主副食品动向,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区工商局。负责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打击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短斤少两,假冒伪劣等行为。 市质监局城涵片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 区粮食分局。负责落实粮油储备及粮油市场供应。 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对学校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区物价局。负责价格监测;负责节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重要副食品价格调控。 区交通局。负责保障节日期间运力需求。 三、建立议事制度 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一旬一报制度。期间(即—月),各成员单位每旬的第一天,向联席办报送各部门掌握动态信息,特殊动态可随时报送。 工作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围绕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工作,需要协调的事项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 定期会议制度。和全国期间,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两星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会议;或委托牵头单位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市场动态,布置下一阶段工作;或以联合进行现场抽查的方式,检查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水平。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随时组织抽查。 工作督查制度。由联席办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对各部门职责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因部门失职,导致市场供应或价格监管出现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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