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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规章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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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如何申请低保: 办理标准 社区居民符合本辖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所在家庭户主可携带申请材料到街道民政办申请。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4、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收入证明; 5、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6、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和死亡证明,生育二胎和二个孩子以上的申请户,提供准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7、子女上学者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的收入、生活水平、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复核;经民政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廉租房补贴 办理标准 居民申请补贴者需为本辖区低保户,且没有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 15平方米。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及复印 件; 3、所租/借房权证及复印件 4、租房协议、收据、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房产局复核;经房产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服务 办理标准: 服务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 服务内容: 1、审核上报本县单位或公民提出的追认烈士申请; 2、填写残疾军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和调整,抚恤证的补(换)发等相关表格材料; 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核与发放; 4、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管理与发放; 5、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和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的管理与发放; 6、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 社会救助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社区城市救助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协助街道民政办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3、负责民政优抚\困难定补人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做好低收入家庭审核、调查、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5、做好廉租房补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6、做好各部门的档案保管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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