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
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
(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
(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
省考委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
(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作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九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XX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地市考委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第三章开考专业
第十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第十二条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
第十三条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三)有专业考试计划;
(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心要条件。
第十四条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第十五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
第十六条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季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
第四章考试办法
第十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第十八条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第十九条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第二十条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一条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第二十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XX县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
第五章考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第六章社会助学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三十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七章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第三十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章考试经费
第三十三条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
第三十四条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要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
(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三十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
(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
(一)、
(二)项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
(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第二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题目:鲁迅小说中的农民形象
成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白城师范学院本科二学历毕业设计(论文)准考证号:251412100012学生姓名:王秋实二学历专业:汉语言文学院系:数学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年级:09级2班联系电话:158446659942013年3月5日
第三篇: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XX省XX市市直工委发展问题及对策
主考学校:武汉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教师:吴湘玲
考生名称:张垚鑫
工作单位: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XX省XX市市直工委学习与发展的过程,阐述了XX省XX市市直工委目前的主要现状以及改革以后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功经验,分析了再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为该党组织日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关键词:市直工委,学习型党组织,党建工作
目录
引言1
一、XX省XX市市直工委党组织现状及学习过程1
1、XX省XX市市直工委党组织现状1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基本情况2
二、XX省XX市直工委学习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及成功经验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0
四、XX省XX市市直工委发展中主要问题的原因及应对方法15
五、此次活动的意义结束语21
引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新要求,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进一步研究探索加强机关党建的新途径、新方法,XX市直机关工委于八月上旬,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淇滨区等5个县区和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22个市直单位,就各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党员”活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XX市直工委结合市直机关实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XX市所辖的五个县区和市直机关五百多个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XX省XX市市直工委党组织现状及学习过程
1、XX省XX市市直工委党组织现状
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市直单位56个党委,32个党总支,557个党支部,10187名党员。其中在职党员7496名,离退休党员2257名,离退休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2.2%;35岁以下的党员2461名,占党员总数的24.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5680名,占党员总数的64.5%。2009年,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集中精力战危机,争分夺秒抓落实,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基本情况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XX市直工委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在XX市所辖的五个县区和市直机关五百多个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下发了《中共XX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全民阅读集中活动月”方案的通知》,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及时出台了《市委市直工委2010年度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特别是结合今年四月份的集中读书月活动,我们在市直机关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推荐优秀书目、带头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季读一本好书等活动。市直工委向市直基层党组织推荐了《中南海历史文化讲座》、《资政全鉴》、《中国大趋势》和《金融的逻辑》等书籍,定购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1800本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安排组织收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光盘讲座等,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二是6月下旬在市民政局召开了由市直40个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参加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经验交流会,采取影视介绍、现场观摩、经验介绍等形式,推广市直机关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做法。三是
建立学习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成立督促检查组,对市直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底对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总评和表彰。四是要求市直各单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增加学习创建内容。如市民政局5月中旬召开了有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等单位领导和各县(区)民政局长参加的鹤壁民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论坛,全面总结了该局近年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做法。市检察院建成以“礼仪文化、行为文化、法律文化、廉政文化”等为主题的“文化长廊”,通过宣传检察文化,陶冶了干警的情操,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市粮食局坚持在“新”字上求突破,“载体”上求新颖,充分利用“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在基层广大党员中开展了以“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我光荣”为主题的“立足岗位做贡献,奋发有为当先锋”演讲比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教于乐。五是由市直工委牵头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相配合,在全市开展了《关于评选“十佳学习型机关”、“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型党员”》活动。活动方案明确了评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要求、方法标准和组织领导等,并对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二、XX省XX市市直工委学习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及成功经验
扎实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是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学习实践活动,XX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能够着力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了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普遍树立了科学发展理念。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全面、系统、深刻的科学发展观教育,深刻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树立了全面、辩证、前瞻的思维观念,思想认识逐步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解决了发展观偏颇的问题,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别是在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统一了思想,凝聚了以下共识:只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鹤壁又好又快发展;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才能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忠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才能促进科学发展,较好地完成市委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的重要任务。
(二)完善了符合科学发展的党建工作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使机关党员干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在机关党建
中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实现党的自身建设科学发展,就必需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党建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党的建设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这就需要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如市政府办公室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中,制定了“五抓五促”制度,通过抓效能、抓责任、抓重点、抓精品、抓作风,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以党员干部为主的培训机制。党员干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体,也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改革创新机关党建,关键是提升机关党员干部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本领。如市发改委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建立卫星远程教育培训制度,为改革创新机关党建提供了坚强保证。三是建立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听民意、顺民心,贯彻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也是对机关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为此,市教育局开展了“教育服务年”活动,建立了领导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学校服务社会制度。通过帮助基层、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了机关党的建设取得实效。
(三)确立了机关党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观念。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机关党的工作,只有扣紧谋科学发展、抓科学发展、促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机关党建、抓好党建促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才能出成效。坚持为科学发展服务,就是要着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正确处理利益
关系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办等单位党员干部带头以“临战”状态,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市工商局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市质监局出台了“让利于企”八项措施帮扶企业度危机等。他们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使机关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振兴的大局之中,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活力。
(四)坚持机关党建为基层服务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工作空间在社会的基层,主要成效也体现在基层。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为基层服务,就必须要拓展工作内容,把机关党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组织、人才优势和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着力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民主自治机制,更好地履行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职责。通过学教活动的扎实开展,XX市直机关普遍建立了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工作制度,积极构建知民情、聚民智、暖民心的工作网络,搭建思想感情双向交流平台,让机关党员干部充分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客观依据,确保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大多数群众。如市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门服务,解决停产企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难的问题;市工商局围绕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制定了6条措施,让创业者切实享受到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建设局将供热、供
水、供气等职能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大大节省了时间。
(五)转变了领导干部作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委建立健全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干部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明显增强,领导干部下基层多了,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多了。为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我市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既坚持领导带头、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又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把以上带下的过程,作为转变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工作经验的过程;把以下促上的过程,转化为问计于民、典型引路的过程,敞开门面搞活动,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确保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活动期间,仅市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就确定了32个调研专题,到农村、社区、企业、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市公安局采取“六个一”、市发改委坚持“四个贴近”、市民政局围绕“四个促学”深入开展学习调研。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地转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六)丰富创新了活动载体。市直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在学习实践活动每个阶段都注意选择一到两个载体,确保活动内容生动活泼。如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演讲比赛、庆七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爱国歌曲大家唱暨第三届“祖国颂”合唱比赛等。尤其是市直工委开展的“我为鹤壁发展献一策”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群众与市委一道共话科学发展论题,
共思科学发展良策,共聚科学发展心智,把市直机关群众的参与热情化作建言献策的具体行动。通过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692条,调研报告213篇,可行性研究报告47篇。这些活动载体的设立,有效激发了市直机关广大党员积极主动投身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凝聚成了推进鹤壁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与“指导”倒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的工作由本地区的机关党工委“领导”,而部门党组是“指导”机关党的工作。但从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看,机关党工委变成了指导作用,部门党组变成了领导作用,这就使得机关党工委难以进入领导角色,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以致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的影响力不够,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设置“虚化”。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的双重工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机关党组织被作为机关行政(业务)组织的附加,对行政(业务)组织形成了某种程度的依赖和依附,不能独立按照党章规定开展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机关党的建设被作为可有可无的、附带性的、枝节性的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党务工作“边缘化”。在抓行政工作、业务工作的同时,并行抓好党建工作,有利于推动业务工作更好开展。行政工作解决怎么做的能力问题,党务工作解决为谁工作的方向问题,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现在,各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机关党
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在一个层面上,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甚至被作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受到忽视和轻视,党务干部往往随业务工作随意调整,党建工作缺乏稳定性、连续性,针对性,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
(四)党务角色“淡化”。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务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淡化自己的党务工作者身份。开展工作时,更多地把自己当作行政管理者,很少从党务干部和党员身份的角度看待自己,缺乏按党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活动的意识,没有履行双重身份的责任,没有尽双重身份的义务,出现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人员配备“弱化”。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以“行政事务忙”、“培养年轻人”等理由不愿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多数都由副职或非实职的领导同志兼任,这就严重削弱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同时,机关党务工作大部分是兼职,“两付担子一肩挑”,没有什么待遇,或待遇得不到落实,晋升提拔不如做业务工作机会多,党务工作岗位不能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留不住人、拴不住心,更难吸引人。党务干部队伍不稳,专业不延续,后继乏人,认为做机关党的工作难度大、不易出成绩,待遇低、出路窄,没干头,想转行。
(六)阵地经费难保障。一些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薄弱,活动经费缺乏。部分单位机关党建的阵地建设比农村和社区还滞后,没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党员阅览室等,一些党支部活动经费难以保障,党的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支部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
报纸,形式单
一、枯燥,这些都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党组织覆盖面的扩大
四、XX省XX市市直工委发展中主要问题的原因及应对方法
1、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执行的还不到位,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三是对党务干部调整过频,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性不够,部分单位党务随着业务走,党务干部更换随意性大,导致少数党务干部在工作中应付,缺乏从事党务工作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能力,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组织学习思路不清,办法不多,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四是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单位的“党办”被撤消,致使部分单位党建工作出现“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现象,导致创建活动失去了阵地,出现了“真空地带”。
3、下一步的对策及建议
新时期新阶段,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就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展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党建工作理念。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坚持党员、组织、干部、班子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形成人人关心党建,人人支持党建,人人争当党务干部的局面;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抓,共同作用于机关党建这个主体。
(一)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机关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和法规的“参谋部”,是组织实施党和政府部署的“工作部”,是为党、为基层、为群众办事的“服务部”。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如何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机关党建要想有生机和活力,就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机关业务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既是机关党建工作长期实践的一条成功经验,更是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中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因为,评价和衡量一个部门机关党的建设的成效的终极标准,还是要看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贯彻落实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是否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否增强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了,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否增强了,一句话,就是要看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很好地完成了。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紧紧围绕”和“五个紧密结合”。“三个紧紧围绕”是指:一是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三是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活动。“五个紧密结合”是指:一是机关党的工作要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二是机关党的工作要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三是机关党的工作与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紧密结合;四是机关党的工作要与转变机关作风紧密结合;五是机关党的工作要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
(二)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要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从四个方面的主体入手,同时加强,并形成更加顺畅的联动互动机制。
1、从地方党委的角度来说,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负责、机关工委牵头抓总的机关党建领导机制。要切实把机关党建纳入地方党委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把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列入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负责、机关工委牵头抓的机关党建领导机制。地方党委的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党委分管领导经常了解机关党建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逐步实行地方党委分管领导兼任机关工委书记制度,使机关党建工作不仅有人管,而且便于管,能管住、管好。
2、从工委的角度来说,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党工委直接领导,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一是要在改善领导方式上下功夫。要更多地从“加强领导”这个角度思考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议大事、抓全局上,放在出思路、明方向、做规划、用载体、定制度和抓落实上,放在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对全局工作有较大影响的关节点上。二是要在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功夫。由抓具体事务工作转变为加强宏观指导,由忙于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各项活动,转变为着力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一般号召转变为加强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同时,要加强工委与党支部、党总支的纵向联系。通过召开机
关党建工作会议、工作调研、举办活动等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三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章立志不可或缺。同时,制度也有一个建立健全、完善调适的过程,以达到科学、合理、有效的目的。就目前而言,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机关党建的各项制度,特别是探索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考核激励方法、途径,以及建立健全党员永葆先进性、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的角度看,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的领导责任制。机关党组织只有依靠部门党组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依靠部门党组成员的表率作用,才能使党的建设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在服务全局上才能取得主动权,才能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首先,部门党委(党组)要为关心支持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保障。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要重视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将机关党建工作摆上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要将机关党建纳入到各单位、各部门的内部年度考核中,把党建责任制中党组(党委)第一责任人规定落到实处,健全党组(党委)统一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的领导责任制,要将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部门党组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建立并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部门党组都要给予大力支持,做到“三给予”:即在人员
上给予调配,在时间上给予保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其次,指导机关党组织围绕部门党组中心工作抓好党建。要求机关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有意识的给机关党组织交任务、压重担,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作用,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扬民主,征求机关党组织对部门重要决策、改进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使机关党组织在参与部门党组的各项活动中提高地位、影响力和号召性。第三,机关党组织在依靠部门党组的同时,要积极为其服务。主动围绕党组工作中心思考问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努力做到党组想什么我们抓什么,党组抓什么我们落实什么;及时向党组报告上级党组织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争取部门党组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统一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落实部门党组意图的工作,在中心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角度看,要健全支部书记总抓、委员分工负责、党员人人参与的运行机制。一是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充分调动委员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群众基础好、熟悉党的工作、具有一定党建工作能力的要求,选强配齐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支委一班人,尤其是要重视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选配。二是要拓宽机关党务干部的知识面,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培训和锻炼的机会,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政治上给予应有
的地位和尊重,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尤其是专职副书记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使党务干部安心本职工作,乐于为机关党的建设尽职尽责。三是要充分调动机关每个党员参与机关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设高素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科学发展的主要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1、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坚定性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和规范理论学习制度。二是要结合实际丰富学习载体和手段。三是要完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四是要注重转化,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做好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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