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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订本(防治水九项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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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订本(防治水九项制度) 第一篇:合订本(防治水九项制度)防治水九项制度 XX县区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o一o年 防治水九项制度 目 录 一、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3 二、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4 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5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5 (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6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7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8 (五)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9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0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1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12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3 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4 五、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16 六、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7 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 八、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22 九、考核奖励制度................................25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一、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探放水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配备齐全专业探放水人员及设备,并在现场组织人员验收探放水工作,收集探放水资料,地测科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再由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是否继续掘进。 1、探放水资料的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反映工作面现场的探放水作业情况和前方的实际情况,为掘进创造安全条件。 2、探防水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由探放水队负责。 3、资料收集完毕后,地测科根据现场探放水观察和探放水资料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若分析掘进工作面存在或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上报安全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4、探放水队结合探放水人员的报告及探放水“日报表”及时填写《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并要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 5、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在审核《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时要结合地测科分析情况进行审核,若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组织解决问题后方可同意工作面继续掘进。 6、审核探放水资料时,禁止出现一人多签或代签情况,一经发现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追究责任。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在编制期间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制度、法律法规执行编制。 1、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执行审批签字。 2、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有不妥、不正确或不科学的问题时,审批人员应主动提出,并不得签字。 3、若在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审批人员针对编制的内容存在争议,应组织相关人员开会商讨,带问题解决后,更改编制内容,并重新审批签字。 4、对编制内容存在争议,开会商讨时,应遵循。结合本矿井下实际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 5、审批签字不得有代审或代签现象,一经发现对代审或代签者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或审批手续不能完全签完时,探放水队必须经主管副矿长同意方可对工作面进行探放水。探放水作业期间主管副矿长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现场指挥人。 7、根据本矿井下实际情况,若规程、措施、设计需要更改,重新审批签字。 8、探放水队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设计中的要求施工。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分析水害处理办法、措施,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和井下所有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防治水九项制度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的验收工作。 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并监督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地测科及技术科对矿井各掘进头和回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和防治水专项设计、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五)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地测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矿有关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本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本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防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防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防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防治水九项制度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防治水九项制度 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在各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制定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预报,标明该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空区和该区域的可能充水区域及大概含水情况。 (1)、与含水层裂隙时,应当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2)、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 (3)、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导水性等。 (4)、遇褶皱时,应当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 (5)、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 2、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其主要内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水点应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气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3)、标明井下防隔水煤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4)、井下输水路线。 防治水九项制度 (5)、井下涌水量观测点的位置。 (6)、图纸应随井下各工作面变化而随时填绘。 3、抢险救援中水文地质工作 (1)、预测突水量及预测变化,矿井突水量测定要快并力求准确;要加强观测,掌握突水量的发展变化规律,对可能变大或变小的情况要做出必要的预测协助有关抢险部门划定危险区域,为抢险救灾的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2)、加强资料分析,根据历史和突水后的有关资料,对突水构造和突水原因做出初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对突水的治理方案。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五、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为保证探放水施工质量,在探放水作业完工后,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探放水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1.探放水设计编制人员要根据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实际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到设计科学、合理。 2.探放水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探放设计施工。 3.现场探放水作业期间,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和驻矿安检员到现场监督作业。 4.不合格的钻孔需要重新探钻,地测科人员结合工作面情况制定探钻位置。 5.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作业人员填写工作面探放水排版,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及驻矿安检员验收,符合实际情况签字,不符合可拒绝签字。 6.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人员认真填写探放水日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数据符合现场作业。 7.日报表填写完毕后,由跟班矿长和施工单位班长签字,不符合实际钻探情况可拒绝签字。 8.最后结合现场实际钻探情况探放水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报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和总工程师审查后存档。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六、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地面防治水管理制度 1、应当查清XX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当井口附近、塌陷区(裂隙)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到井下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因此必须查明矿井水源和可能涌水的通道,从而编制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1)、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水文资料;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水量和补给、排泄等情况;查明洪水对矿井的影响程度。 (2)、掌握断层和裂隙的分布情况。 (3)、调查相邻矿井的开采范围、采空区的积水和分布状况。(4)、掌握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 二、井下探水 1、坚决执行“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 2、矿井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局规定的“探六掘三”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保证有30米防水煤柱。 3、若钻进60米后未出水,则可向前掘进30米。然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此循环掘进。若钻进60米后出水,则应及时排放积水至排干后方可继续掘进。 防治水九项制度 4、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方式规定如下: (1)、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在掘进工作面探水时,按半个扇形布置钻孔,巷道中间布置2个钻孔,一个向顶部探(终孔位置在煤层上端),另一个向前方探钻;其余两帮各有一钻孔布置,共计4各钻孔为一组。 (2)、在沿底(顶)板掘进的工作面,每组钻孔中必须有一个钻孔平行于底(顶)板,一个钻孔能探到顶(底)板。 (3)、各钻孔布置间距,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4)、在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或钻探后仍不明确是否安全时必须增加钻孔个数,钻孔个数及位置有技术人员集合现场情况具体安排。 5、掌握和探明矿井下水源后,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的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放出,并通过排水管路排出地面。 6、井底水泵房必须保证工作水泵、备用水泵、检修水泵三泵齐全,保证排水管路和供电系统完善。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设计,必须有说明书、安全措施、工程图纸 1、探放水巷道推进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2、探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保护形式 3、探水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和帮距。 4、探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防治水九项制度 5、受水威胁地区的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 6、通风设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7、水仓、水泵、管路和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和能力的具体安排。 四、发生突水事故主要应急措施 1、出现突水事故,水泵工要沉着冷静,切勿惊慌。 2、按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停水泵;按水量大小情况,确定开动水泵台数。 3、随时掌握水泵运转及水位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 4、利用可靠联络方式,及时向其他可能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5、在图水迅速、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撤出至安全地点。 6、如果老空涌水,并嗅到臭鸡蛋味时,应立即戴好自救器,撤出至安全地点。 防治水九项制度 七、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矿井中存在的水害隐患,杜绝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XX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认真吸取华晋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0]第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地测科长 探放水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277118办公室主任: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员:主管矿长、各有关科室科长 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领导组职责 矿长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水害隐患排查;组织制定水害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责任单位等并组织实施。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水害的隐患排查,并把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水害隐患提交安全指挥中心会议研究解决。 3、各有关科室负责向领导、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书面汇报本科 防治水九项制度 室涉及到得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全矿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建档登记。 4、安全科负责抓好本矿水害隐患治理的具体实施,并将整改结果按时报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监督复查,并将治理结果建档登记。 三、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各作业工作面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水害威胁人员,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工作面详细情况。 2、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3、采取措施,消除水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 4、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定期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和总结,并登记建档。 四、其他事项 1、该矿与XX省长治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签定了煤矿企业矿山救护协议。 2、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透水事故的意识。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透水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4、一旦发生透水事故要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服从指挥,不得应付差事,不得推委扯皮,不得影响和拖延抢险。 防治水九项制度 八、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效能,防止和克服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不正确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矿井主要负责人(含矿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 一、编制人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人的职责: (1)、结合本矿工作面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规程、措施、设计等。 (2)、编制的规程、措施、设计中涉及探放水部分要有文字结合图纸标明探放水钻孔的组数、个数、角度、钻孔深度等准确数据。 (3)、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更改规程、措施、设计时,要及时根据工作面现场情矿更改。 (4)、防治水有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及时找有关领导审批签字。 2、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四条职责中任意一条的。 (2)、对上级和领导在防治水问题上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的。(3)、对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中同一问题受到2次以上警告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二、审批签字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审批人员的职责 (1)、认真审批编制好的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不得签字。 (2)、审批期间,审批人的意见不统一时不得签字。 (3)、审批意见不统一时,审批人员需全部参加商讨会议,会议通过方可签字。 2、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三条职责的。(2)、审批存在代签的。 三、探放水作业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 1、探放水人员的职责 (1)、在探放水作业期间要严格按照探放水规程、措施、设计等规定的要求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角的、孔数和涌水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2、探放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违反以上五条职责的。 (2)、探放水作业后没有认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排版或填写不正确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3)、不正确履行本矿的各项制度的。 (4)、探放水作业完毕后向上级谎报钻孔深度、组数、个数的。 防治水九项制度 九、考核奖励制度 为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各项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本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制度。 探放水队长应确保本队劳动者行为安全、装备完整、工作程序符合规定、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一、奖励 前提。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1.针对全年作业按规定探够米数、汇报真实、无错探和漏探现象的班组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班组或个人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 3.按本矿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4.遵守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作业过程中改进作业技术的班组或个人,参照本矿有关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5.本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二、处罚 防治水九项制度 1.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在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给予50~100元处罚。 2.未按照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者,视情节严重分为通报批评、罚款、降低工资、开除矿籍等处罚。 3.探放水人员在填写“日报表”或向上级汇报中有谎报现象,按照矿上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第二篇: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韩志明常务副组长:高俊峰 副组长:马洪兴李俊徐起马玉 成员:孙涛苏儒高等瑞薛斌亮李树国 尹良斌杨育懋张彪王者荣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主任:孙涛副主任:苏儒 成员:高等瑞孟廷国曹海银李强李树国 杨育懋张彪刘汉庚朱俊宝王者荣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五条地质测量组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1 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6、机电科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十六条探放水规定 (一)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地质测量组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组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十七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质测量组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三台d85-45×5型水泵,额定流量为85m3/h,额定扬程为225m。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长度213.28m,净断面6.2m2,有效容量1300m3。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地质测量组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第十九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地质测量组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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