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县区第三高级中学来信来访制度
1、信访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信访工作要为学校工作的大局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为领导工作服务。要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
3、来信、来访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拆阅或接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4、信访工作人员需要热情、礼貌文明接待信访人,耐心听取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信访登记工作、记录。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自行取舍。
5、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人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人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
6、认真办理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受理校内师生员工的信访问题,做好校领导接待来访前的准备工作和事后交办、催办、落实工作。
7、接到师生员工、群众的来信、来电或接待师生员工、群众的来访,要认真查看、倾听、记录所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
8、对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根据校长室和党总支提出的拟办意见,送及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等有关部门,并按提出的处理意见办理。重要来信来访,要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并根据学校批示再做处理。
9、对署有真实姓名的来访,要在办理结束后,告知其处理情况,答复处理结果(可书面、口头或以其他渠道)并将答复后情况做好记录。
10、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推选2—3名代表向所在部门反映情况。
1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党总支检举、控告学校的党员、中层干部以及其他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在校内设立举报箱、接待室。学校相关工作人员
不得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或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人、控告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人、控告人。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核对笔迹或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者的,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并经上级有关机关批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高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果反馈要及时,不等、不靠、不扯皮、不推诿,及时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能办的事马上办,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校长办公室直接办理的信访件,一般应在15天内办结,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信访件要在30天内办结。对办公室交办、转办的信访件,有关处(室)要在收件之日起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信件,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延期的原因和具体办结日期。
13、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妨碍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对劝告无效者,由学校保卫处按有关治安处罚条理处理。
14、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中,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不得将信访内容及有关情况向外泄露,造成后果,将严肃追究责任。
15、做好对来信来访者的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好来信来访者的权益,避免打击报复。
16、牵头做好校领导接待日安排、记录、整理和督查督办工作,保持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问题渠道的畅通,增强实效性。
17、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问题要处理得当,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18、其它未尽各项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XX县区第三高级中学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一、登记的范围
1.上级单位转来的来信来访事项;
2.校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
3.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反映的信访事项。
二、登记的内容
1.来访人的姓名、性别、住址(单位)、有效证件,信访事项的发生地(单位)。
2.来访的人数、来访的次数,就同一问题曾经处理的情况。
3.本次来访投诉请求、事实、理由。
4.来访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
三、登记的办法
1.听取来访人口述或看笔述材料。
2.要求来访人出具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文书等,并要求对其反映问题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单独来访一人,或5人以下,反映同一个问题的登记为1件,同时登记该件上访的人数、访次。
四、登记的要求
字迹清晰,项目齐全、规范,投诉请求(申诉、控告、意见、建议)言简意赅,准确无误。
五、负责答复来访群众查询投诉请求的受理、办理情况。
第二篇:来信来访制度文章标题:来信来访制度
来信来访制度
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三、对于人民群众来信,要及时拆封,详
细阅读,认真登记、妥善处理。做到不拖、不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具体办法:
(一)对询问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方面的来信,要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及时答复。
(二)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来信,要持欢迎态度,凡属有参考价值的,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并对来信人给予表扬和鼓励。
(三)对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不当,本人申诉理由正当的来信,要立案办理。
(四)对反映紧急重大问题的来信,要及时摘报,附原件送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五)对一般来信,用转办单位分别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本人。
四、接待来访人员要努力做到。听取申述要耐心,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恰当。对超越职责范围一时答复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本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个别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五、对集体来访应列为重要案件,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做好疏导工作,就地解决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大、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集体上访案件,处理有困难的,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共同采取措施处理。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本职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以便在解答和处理有关问题时,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七、办公室具体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催办、督办、回访、复信、结果上报、立卷归档等工作。
八、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纪律,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三篇:来信来访办理制度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制度
一、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一)、人秘股转经局领导签批
(二)、按局领导签批意见交由具办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所需材料
1、调查材料;
2、与信访人见面并形成谈话笔录;
3、涉及外单位的要与外单位联系并有书面沟通材料;
4、形成初步答复意见要有依据,并加盖具办部门公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群众来访案件
(一)局属部门要明确具体接待来访具办人员,专人负责;
(二)本部门能够解决的,自己解决,不属于本部门的,要联系具体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员,避免群众往返;
(三)接待要有来访登记表,详细记载来访人员诉求和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来访人姓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来访需求等,接待人员要签字;
(四)来访案件需要定期回访,以便掌握案件情况,直至案件办结;
(五)对于到局来访人员,因来访案件需要部门联合办理的,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同办结。
第四篇。来信来访登记制度一、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及时、认真做好登记,承办人员要认真填写《来信来访登记簿》。
二、对群众来信,承办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审阅,要弄清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清问题的性质、弄清写信人的要求及其它关键细节。
三、对匿名信应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要与署名信同等对待,对匿名的检举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认真搞好登记。
四、对群众来访,接访人按要求认真进行登记,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向来访人做些简单的询问,将来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等逐项填写好。
五、对领导人约定的来访,按上述要求进行登记后,可与领导联系,按领导指示办理。
六、做好电话来访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参照来信来访的登记内容,对不愿告知姓名的,应注名是匿名电话,接话后,记录人应将其举报的主要内容复述一遍,检查记录是否符合原意,然后交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七、对需要报请领导阅批的信访事项,在呈报、批阅前,要填写来信来访批办单,并按党政或分管领导签批的意见及时办理。
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第五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乡人大办公室为经常性的接待机构。
二、每月日确定为乡人大来访“接待日”,同时做好平时的来
信来访工作。
三、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接待日”来
访事宜,根据需要,人大主席可请有关代表或者政府有关人员参加“接待日”活动。
四、对代表和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虚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
做到及时登记、交办、督办。
五、属乡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要坚持调查研究,从实
际出发,负责办理和答复,不属乡人大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及时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对不能解决问题应做好疏导工作。
六、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跟踪了解办理情况,信访反应的问题处
理结束后,应及时的立卷、归档。
第9页 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