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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一、井巷失修检查制度
1.采取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井巷失修情况。每季度首月上旬技术科组织一次矿井巷道失修专项检查,平时利用采掘工程验收、通巷工程验收、周五安全检查等进行巷道失修检查,存在问题以整改表下发到巷钻工区。对于不按要求参加巷修检查的人员,对其本人罚款100元;对于检查范围内,7天内出现严重巷道变型或顶板冒顶及片帮现象的,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200元处罚。
2.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组对各区队施工范围内所使用的井巷进行全面检查,“一通三防”专业检查组负责检查开拓、准备等已竣工巷道(如:井底车场,矿井主要轨道大巷、回风、运输大巷,各主要上、下山集中巷等)。
3.信息办根据平时各级干部下井反馈的信息,及时将巷道失修情况通知巷钻工区进行维修。
4.地测科要定期对井筒进行变形测量,并及时将测量结果报矿相关领导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的领导。井筒的变形维修,由矿根据变形情况,决定维修方案和队伍,维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巷钻技术员每月28号前将巷道失修情况及失修率统计出来,书面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安监科、达标办、技术科。
二、井巷维修制度
1.全矿失修井巷维修标准由技术科根据巷道变形情况确定,由调度室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专门区队进行维修处理,井巷维修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技术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门验收。
2.井下正常在施工巷道,因地压显现等情况出现失修时,由各采掘区队负责日常巷道维修。各区队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维修的,其他巷道或硐室(属已竣工工程的)出现失修时,由调度室安排专门施工队伍进行维修。
3.矿上组织的各类检查对查出的巷道失修情况,对巷道变形较小或喷层轻微(一般)开裂的巷道要由使用单位班班观察,安排专人找掉危岩活矸;巷道变形严重或喷层开裂严重、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要找掉危岩活矸,由巷钻工区进行锚网支护。
4.技术科对巷修过程中的维修标准及方案负责,维修施工队伍必须根据维修标准及方案编制专项维修施工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维修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技术科根据申请报告组织验收,验收报表在技术科存档。
6.各维修工程竣工后,如达不到维修标准,对维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1000元/次,此项工程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维修单位自己负责;如验收不认真,验收结果与实际维修情况出现较大出入,对验收组每人罚款200元/次。
7.巷道失修率规定。全矿井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8.巷道失修率计算方法:
(1)井巷的统计范围为正在使用中的开拓、准备、回采巷道。(2)失修巷道长度等于一般失修巷道长度和严重失修巷道长度之和。
(3)井巷失修率计算公式:
井巷失修率(%)=报告期未失修井巷长度/报告期未矿井井巷总长度×100%井巷严重失修率(%)=报告期未严重失修井巷长度/报告期未矿井井巷总长度×100%9.由技术科建立井巷维修统计台帐,负责统计井巷工程失修、维修等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巷钻工区建立巷道维修计划和维修情况管理台账,每月填报巷道维修月报表(完成情况和下月计划),按要求上报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调度室、达标办、通防工区、技术科;执行不力,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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