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增加人员申请报告 关于申请增加人员的报告 XX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下划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办发201022号)和XX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部分职能的通知(修编字201023号)文件精神,我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县政府管理,同时增加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将承担以后市局下划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发证、换证、gsp、gmp认证)。 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比照兄弟县局的做法,我局请求增加一个下属副科级事业机构,即食品药品安
2、全稽查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受理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编办、人事部关于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93号)文件精神,县级药监部门按照0.4/万的比例配置人员编制,我局应配备33人。现因职责调整、工作任务增大,本应相应增加人员编制,但考虑到我县实际情况,请求配备人员编制33人(其中现有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不变),增加事业编制23人。为使我局新增职能基本运转,目前最少需要一次性增编10人。新增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政治品质好、身体健康、工作敬业,具有食品、药品、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可由县劳动人事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选招1-2人,从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招聘3-4人,从乡镇政府事业干部、乡镇卫生院医生、药师中招聘3-4人。特此报告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