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员工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大类。 2、员工处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类。在给予各档次的处罚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四、人事部门权力: 1、所有员工奖励及惩罚事项的审查。 2、所有奖励与处罚的备案、人事记录,并负责汇总报财务部。 3、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五、财务部权力。负责奖励与罚款的发放与扣款。 六、员工奖励规定: (一)员工日常奖励分下列两类: 1、表扬。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的
2、精神奖励。 2、嘉奖。每次嘉奖奖金为50200元。 (二)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或嘉奖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 4、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5、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7、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8、表扬累计达三次者; 9、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10、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11、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丰厚收益者; 1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
3、公司免受损害者; 13、服务满5年以上,成绩优良,未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七、员工处罚规定 (一)、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1、警告(2050元) 2、记过(每次罚款100) 3、免职(免去原有职务,罚款300元) 4、留用察看(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罚款300元) 5、开除(除名,罚款300元以上,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3、办公时间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4小时以内者; 4、考勤或公司开会迟到、早退30分钟/次或月累计达到60分钟以上(含6
4、0分钟)者; 5、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者; 6、不能很好地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7、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8、对领导口头安排或公司例会会议纪录中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不能按时并完成者; 9、凡未按公司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出勤,事后当日未主动及时补假者; 10、因急事或疾病来不及先行履行请假手续,且当天10:30前又没有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人事部门备案的; 11、凡工作时间串岗、禁烟区吸烟、岗姿不正、吃东西、聚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杂志等; 12、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 13、下班后不关闭所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浪费的; 14、月累计旷工2日者; 1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办公车辆者;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