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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工委中心组学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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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搞好工委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建设,加强和改进工委中心组理论武装工作,努力提高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工委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内容 工委中心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重结合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系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具体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议、决定等; 3、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决议、决定等; 4、党和国家现阶段各项方针、政策; 5、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6、国际政治与经济; 7、党建、历史、科技、文化、法律、管理等知识。 第三条。工委中心组由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扩大各部门负责同志(含纪工委三个室主任)参加。工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组长因事不能主持活动,由副组长主持。 第四条:学习秘书 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共同担任。宣传部负责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购发必要的学习资料;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场地,通知中心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机关党委负责学习记录及日常考勤。 第五条:学习形式和时间 中心组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专家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观看音像资料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进行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天;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考察。 第六条:学习要求 1、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年底交中心组组长检查。 2、每次集中学习讨论,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保证学习讨论的质量和效果。 3、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至两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并组织必要交流。 4、要结合机关述职述廉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述学;结合年度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一并进行综合考核。 第七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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