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理中层领导干部支部制度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规范
一、劳动纪律规范
1、中层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带头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多作贡献。
2、中层管理人员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和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以身作则,上班提前五分钟到岗,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3、中层管理人员要带头规范仪容仪表,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在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中层管理人员要带头端正工作作风,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玩扑克、打麻将、炒股票等行为。
5、对本部门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教育和处理。
二、请批假规范
1、部门主要负责人节假日离开应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批假。
2、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批假,副职请假在一天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还应向主要领导请假。
3、请假外出期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必须按以上规定续假。
4、外出回来后,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
5、公司领导请假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三、会议纪律规范
1、各部门接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行签到。
3、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纪律,进入会场后,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喧哗、不得擅自离会、不得接听电话、不得强行发言等。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4、在会议发言,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对发言表述的内容进行认真归纳,做到言简意赅。
5、参会人员要自带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保密工作规范
1、凡属秘密性文件、资料、电话、电报和公司内保事项,均不得外传和议论。
2、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去学习、考察、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3、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公司做出的重要决策,在没有决定向外传达贯彻之前,不得对外或相互透露、传播。
4、不向家属、子女、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秘密事项。
5、调动工作岗位、客户资料等重要内容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办公室的钥匙不准交给家属、子女和其他人员。
6、严格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利用微机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翻印秘密文件,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微机中输入公司内保事项。
五、业务招待规范
1、本着“合理、节俭、必需”的原则,反对奢侈浪费,并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
2、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招待”的原则,事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方可进行招待。
3、各单位之间不得借学习、培训之机相互宴请,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与业务无关的私人宴请。
4、公司对外业务招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
5、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六、请示和工作汇报规范
1、报送和处理请示与报告,必须遵循“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严格程序,加快运转,确保质量和高效。
2、各部门报送公司的请示和报告,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签收、登记、办理,除公司领导有专门交代或特殊情况外,不要直接送公司领导个人或同时送多位领导,避免重复批示、错漏。
3、各部门在报送请示公文前,要认真研究请示事项可行性,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商讨。如部门有明确意见,并经公司领导同意的请示事项,可按程序报送,否则不要报送。
4、对基层部门的请示从收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要作答复,紧急请示随到随办,一般请示自收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默认。
5、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应当每月采用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反馈进展或落实情况。
6、公司生产经营例会及其他专题会等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每周由中层管理人员本人或安排相关人员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直至该项工作完成。
7、公司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事项,应由中层管理人员本人或相关人员根据领导要求报告进展情况。一般性工作任务一周内反馈进展情况,重要工作任务2天内反馈进展情况,紧急工作任务随时报告。
8、中层管理人员在向公司领导汇报自己对主管或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必须事先充分研究,形成清晰的、成熟的思路,提供系统的方案和具体的措施给领导决策。
七、值班规范
1、休息日、节假日值班是指公司领导干部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留在单位值班,进一步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处理单位正常事务,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检查单位劳动纪律、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保持单位安全稳定。
2、中层管理人员上班实行8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对当天工作情况负总责,工作期间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3、中层管理人员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问题解决有难度的,要及时向公司高级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和落实。
八、工作作风规范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之间要大力倡导民主作风,必须始终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在具体的工作中,副职要服从正职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正、副职之间要增强沟通,团结共事,做到大事共同商议,小事相互通气。
2、中层管理人员要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凡经公司会议形成的决议或事项,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要一抓到底,做到有布置必有落实,有落实必有回音。
3、中层管理人员对自己主管和分管的工作要讲究效率,做到雷厉风行。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办文、办会。
4、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带头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打开工作局面;要改变不执行不作为的思想,杜绝“慵懒散”现象。
5、中层管理人员每月到基层调研,督促检查工作,搞好现场服务,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有关情况。
6、基层单位与部门中层管理人员之间要主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不得互相推诿和扯皮。
7、中层管理人员要带头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各单位、各部室要严格控制办公费、招待费等非必要性费用支出。
8、中层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公司大局稳定。
九、廉洁自律规范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议、决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不得违背公司决议、决定擅作主张。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主管和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不得违反办事程序,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对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不推辞、不贻误。
3、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公司规定开展业务。
4、不得借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托办私事,要做到钱帐分开,钱帐分管,责任分清。
5、不准设账外账,小金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帐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本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严禁采取隐瞒收入、坐支留用等方式以集体名义或个人私设“小金库”。
7、严禁在生产经营销售中弄虚作假,不得虚开发票,不得以集体名义或个人套取产品或服务价差。
十、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一)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二)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企业发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够真正为企业建设、发展尽力;
4、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三)任免中层管理人员的程序:
1、民主推荐或经理提名,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的方式,总经理可直接提名候选人;
2、征求董事会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
3、将候选人列为考察对象,由人事部门会同董事会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考核方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4、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由总经理主持,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参加讨论人员包括企业的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然后由总经理决定聘任。对讨论中争议较大人员,可继续考核或改期再议。
(四)本企业解聘中层管理人员应通过以下程序:
1、群众或总经理提名;
2、征求党委书记意见;
3、参照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讨论决定。
十一、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交流、辞职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属经营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交流制度,坚持工作需要和人尽其用的原则。
由于各种原因,中层管理人员可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其工作。负责经营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免职后的工资待遇按重新安排的岗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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