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好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浮秽录音、录像。 四、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责。 五、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
2、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七、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八、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等状况。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九、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对于高端设备等非经学校分管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借出。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