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XX省安全生产条例4职责 4.1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4.2安保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隐患的整改治理。5管理内容 5.1总则 5.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
2、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5.1.3公司成立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1.3安全检查(事故隐患
3、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5.1.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5.1.5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保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2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5.3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5.3.1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
4、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5.3.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5.3.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5.3.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 5.3.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3.5.1工段(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领导。 5.3.5.2各部门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领导、安保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3.5.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领导、安保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保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5.3.
6、5.4安保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3.5.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4隐患整改及验收 5.4.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5.4.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4.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项目部,凡
7、项目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5.4.4各专业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保部下达,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4.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
8、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6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保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项目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4.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5.4.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保部,安保部登记安全检
9、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5.5奖惩 5.5.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5.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5.5.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5.5.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6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第二篇: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
10、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在闻垣la14标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部门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
11、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排除。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项目部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
12、,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 2、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建管处或总监办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消除。 4、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安全的经理,由其负责协调解决;如若其仍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召开领导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如若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建管处反映。 5、安质部各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将群众举报、检
13、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 6、安质部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部及上级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一律严肃处理严肃处理。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 第十四合同段 (k114+300-k125+120)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青岛公路建设集
14、团有限公司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第三篇: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3、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的项目范围施工场所、所有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施工服务等。二职责 1、安全部、工程部、机务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
15、管理与控制,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确定危险源清单,制定安全预防及控制措施,并报高驻办。 三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1、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 2、危险源辨识辨识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考虑七种危害因素: 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电
16、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 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 辨识方法 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每项工序、不同工种的组成顺序逐层分解,每一项再从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分别作用时的危险源,然后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危险源清单。项目负责人召集现场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机械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危险源清单,对其进行补充和确认
17、。 3、危险评价 危险评价方法 危险分级: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评价准则如下: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 4、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定期更新 按照施工阶段及评价方法,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并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
18、按规定上报。 不定期更新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同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施工季节发生变化前,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新。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四危险源控制 1、危险源控制计划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后的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高驻办审批后执行。施工单位对其它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
19、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 10、教育、培训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完成后,各单位应组织参建员工学习、培训,必要时应组织模拟发生危险情况时的演练。 11、实施、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根据制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认真配备资源并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按要求保管各项记录;五隐患排查的登记、监督、验收、销号管理 1、目标要求。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制,对安全生产实施动态监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管理、跟踪治理、验收合格后逐项销号。整改要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明确责任人。 2、事故隐患分级。特别重大隐患以
20、死伤30人(含30人)以上为判据,重大隐患以死伤10-29人为判据,较大隐患以死伤3-9人为判据,一般隐患以死伤2人以下为判据。对升级或降级的事故隐患均应向项目办、高驻办报告。 3、排查登记。应按重点部位和内容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和驻地等进行月度排查、专项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并报高驻办、项目办,对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办报交通运输队厅。 4、公示公告。应当如实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祥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必要时应组织避险救援演练。 5、防范及整改
21、。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潜在危险的驻地要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要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所在隐患的防范措施,严格审核其操作性和有效性。 6、验收销号。事故隐患的销号标准为XX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标准,事故隐患治理达到标准的可验收,但应确保无隐患或施工完工方可销号,验收销号须经监理确认。 7、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动态管理,逐月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高驻办。 第四篇: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治理和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确保公司职工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1、各厂、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主体,
22、对本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认真地排查摸底,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2、各厂、矿长要根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及特点,确立隐患排查内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到班组每日排查,车间每周排查,厂、矿每月组织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标准,确立级别和类型登记建档。 4、各厂、矿长每次排查结束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5、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每季度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隐患类型和内容,隐患整改方案等情况报公司及所在镇,重大事故隐
23、患应及时向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6、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暂时停工停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突出重点时段的排查,在夏季多雨时段,重点针对暴雨、洪灾、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查细排除险加固,彻底整改,落实应急预案,并要制定和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 8、各厂、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因个人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公司造成损失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9、公司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适时集中安排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厂矿应密切配合,并认真发动职工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0、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
24、跟踪检查各厂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厂、矿,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11、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篇:制度九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1、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登记、销号、建档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治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直至隐患消除,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预警措施。 3、按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信息,积极推广和采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来实现对安全生产各种基础信息的上报、收集、汇总、统计、归档,建立和逐步健全各种隐患、危险源和各种基础信息的数据库。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拒不整改隐患、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行为予以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报镇安委会处理。第16页 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