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品仓储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原产品的质量平安及出入库准确无误,保障产品在保质期内质量稳定,建立产品仓储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产品的仓储治理。
3. 治理职责
3.1 成品保管员对各成品的平安保管。
3.2 成品保管员对各特别成品仓库内的温湿度操纵。
3.3 成品保管员及品管员掌握仓库内成品的库存情况。
4. 详细条款规定
4.1 按照分类贮藏的要求做好成品的库存工作,各成品区域标示明显,分布合理。
4.2 特别成品或贵重物料须按照需要单独存放,避光、单调、低温储存。
4.3 成品堆放时,一般不同意在上批成品的根底上接着堆放,成品保管员要执行先进先出的原那么。
4.4 库存条件:经常开窗,保持通风、单调、避光。
4.5 化验员每月抽查大宗或特别要求仓储成品水分。
4.6 油脂存放在阴凉、通风处,勿晒和雨淋,品管员每月检查油脂密闭性,以防氧化。
4.7 成品保管员要求检查各种成品仓库储存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向片区报告。
4.8 两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必须留有10cm的通风道,通风道内不许有任何异物。关于仓储期间出现的地沟料、清仓料,检测后及时处理。
4.9 害虫、害鼠防治,每季度至少施行1次,并建立《害虫害鼠防治记录》
4.10 成品入库后,应按照一垛一卡“原那么对成品施行垛位标识卡治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成品名称、产地或供应商代码、垛位总量、出入库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4.11 成品领用后,成品保管员必须填写《成品垛位标识卡》,如实记录用用的日期及数量。
4.12 每种成品使用完毕后,成品保管员应将《成品垛位标识卡》搜集保存,以备追溯使用。
4.13 检验觉察不合格品,由品管人员加贴标识卡,标注:不合格禁止使用;
4.14 品管主管每周必须对库存成品进展检查,填写《成质量量监控记录》
4.15 对温度有特别要求的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等成品,应当有独立的储存间,保存温度范围与上述成品标签要求一致,并对温度进展监控和记录,填写《成品温湿度监控记录》。
4.16 成品库要有平安防火措施,装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桶。严禁火种入库,不准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5. 相关工作记录
《成品垛位标识卡》
《害虫害鼠防治记录》
《成质量量监控记录》
《成品温湿度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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