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为了使校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明确职能,落实责任,以达到及时公开、真正公开的目的,特制定以下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监督小组由校党组织、校工会、教代会、教师、学生等有关代表组成,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副主席任副组长,其职责为: 1、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对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强烈的责任感。 2、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的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公开形式的规范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 3、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的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监督再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区教育局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5、按时完成工作月报,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