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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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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1、为了实现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纪条规学习。要根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三落实。项目部班子成员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每季至少组织学习一次。项目部保留完整的学习记录。 4、廉政监督。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内容:领

2、导干部不得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进行监督。凡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现场物资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参与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暗箱操作。对项目部办公用车、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文件,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对项目部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队的使用进行监督。对项目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公司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中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包工队的选用应在公司合格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

3、 第二篇: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度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纪委、中宣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我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培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特制定XX县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妇联、团委、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等12家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这项工作。 2、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

4、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分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组织协调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有关活动,总结和宣传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为组织领导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市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市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传教育室,每次联席会议后,由市纪委宣传教育室整理会议纪要,经市纪委分管宣传教育的副书记审定,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

5、。 二、工作保障制度 1、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到位。 2、各地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经费纳入单位预算,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保证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费有稳定来源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得到逐步提高。 3、各地各单位要有廉政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文化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参与,全体干部职工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到廉政文化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检查考

6、核制度 1、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各地各单位要对所属的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 2、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地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通报,考核组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由成员单位领导带队,考核时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现场、走访调查等各种途径,全面掌握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 3、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评结果及时汇总,进行通报,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不力、效果不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7、并上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制度 为扎实突进我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工作,根据区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制度如下: 1、成立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把手”主抓。 2、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把此项工作提升重要议事日程。 3、结合本处实际,依托现有的廉政文化阵地和载体,整合、充分运用廉政文化资源,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4、丰富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形式,发挥阵地作用,把“六进”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 5、抓重点,以点带面、全面结合、整

8、体推进。 6、要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典型和示范作用。 7、要有创新意识,有经费保障,实行责任追究制。 8、坚持年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业务档案之中,作为验收、提升等依据。 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力度,为廉洁兴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XX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特制定XX省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标准。 一、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的总体目标 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工

9、作实际,紧密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建立、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和保障机制,创建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覆盖面,让廉洁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促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开拓进取、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党员形象,从而推动和促进具有河南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省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和考核评比的具体标准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

10、政文化进机关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的,以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根本。 1、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县以上党政机关部门有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会议,并建立符合实际的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活动制度,提出符合本机关特点的廉政理念。在机关办公场所设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等;有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在机关内部图书室、学习阅览室和电化教育室设立“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阵地;利用机关局域网、宣传栏、板报、内部刊物等窗口,开设廉政网站和建立网页,利用主流媒体撰写和刊登反腐倡廉、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闻稿件。 2、

11、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有效。结合本机关本系统工作实际,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党政领导干部上党课;每年有计划的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勤廉典型事迹报告会、廉政文化演讲比赛、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歌曲演唱和廉政书画摄影展等活动;坚持做到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廉文荐读”和撰写读(观)后感等活动,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3、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本机关、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为民

12、、务实、清廉、高效”机关。 (二)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政文化进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建设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党员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 1、积极创建廉政文化活动阵地。建立社区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廉政文化建设计划和具体意见,在社区内设置有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廉政广告牌,适时传递多元化的廉政信息;设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区党员群众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广场等设施,定期组织廉政文化主题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图书馆和阅览室,设

13、立“廉政书屋”和“廉政读书角”等。 2、着力丰富廉政文化活动形式。通过廉政图片展览、廉政形势讲座、廉政知识竞赛、反腐倡廉影视作品,以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形式,提高廉政文化开放度和居民群众的参与度;利用“社区艺术节”等载体,举办廉政文艺演出,讴歌勤廉典型,弘扬清风正气;在社区建立廉政监管网络,聘请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担任社区廉政监督员;利用社区各类群众性艺术沙龙,组织创作编排和表演反腐倡廉文艺节目。 3、积极整合廉政文化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区驻地机关、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的资源,借助和发挥文化、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优势,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发动社区离退休干部、青年志

14、愿者和有文艺专长的同志,积极投入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三)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政文化进家庭以教育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教育干部家属子女当好“廉内助”,共同构建家庭拒腐防线为重点,把家庭助廉教育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之中。 1、强化家庭助廉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妇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廉政文化进家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督促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开展。党政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是廉政文化进家庭的工作主体,制定本单位党员干部家庭助廉教育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培养、树立和表彰典型,充分发挥家庭

15、助廉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浓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2、创新家庭助廉的工作载体。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配偶学习廉政规定、阅读廉政刊物、开展警示教育等,广泛开展“廉内助”、“贤内助”、“廉洁家庭”等评选活动,积极引导干部家庭成员自觉保持廉洁,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家庭廉洁自律,共筑反腐家庭防线。 3、彰显家庭助廉的活动特色。结合新形势下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有选择地开展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廉洁家庭”行为规范大讨论,召开“家庭助廉事迹报告会”和“家庭助廉座谈会”等自选活动。 (四)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政文化进学校以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

16、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内容,以廉洁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高校教学活动。 1、发挥校园文化传播阵地作用。在高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制定高校开展廉洁教育计划和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措施。充分利用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内局域网络、学校出版社、宣传橱窗、教室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廉政文化传播,寓廉洁教育于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2、强化学校师生员工道德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把敬廉崇洁教育列为各类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校风、教风和学风。 3、落实学校廉

17、政教育教学教材。学校廉洁教育与学校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学科的廉洁教育资源。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人员编撰廉洁知识简明读本或廉洁教育课外读物。 4、创新校园廉政文化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分层施教。在学校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在广大教师中,重点开展廉洁从教教育;在广大学生中,重点开展廉政意识教育。同时,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廉洁教育,高校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专题研究,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廉政文化研讨交流。 (五)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政文化进企业以廉政文化融入企业文化

18、、企业精神中,作为企业创新发展的理念之一,引导企业诚信廉洁、依法经营。 1、企业厂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建设整体规划,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地将企业重大事项、大宗物资采购和企业招待费用支出等列入公开范畴,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 2、有效发挥企业文化设施功能。在企业网站、宣传橱窗上开辟廉政专栏,及时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及党纪、政纪条规等内容;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并在企业党员干部和职工中组织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定期组织廉政文化主题活动,播放反腐倡廉影视作品;创办“廉政书

19、屋”、“廉政书架”和“廉政影视角”等。 3、着力丰富企业廉政文化活动。结合企业党建和“三个文明”建设,通过组织党课教育、廉政专题报告会、岗前培训、职工轮训、反腐倡廉图片展、廉政知识竞赛和开展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组织廉政文艺演出等活动形式。 4、强化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环节之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物资保管、原材料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 (六)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建设标准 廉政文化进农村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广大村民崇尚廉洁。 1、纳入“三个文

20、明”建设内容。一是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廉政建设与弘扬先进文化结合起来,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二是结合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引导和带领农民学文化、讲科学、共同致富。三是结合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基层民主制度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结合起来,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2、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党务、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中定期登载以廉政时事、先进事迹、警示案例、廉政警句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信息,方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反腐倡廉形势和基本知识。建立乡村“廉政文化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图书馆(室)、标语牌和灯箱广告等宣传阵地,大力宣

21、传廉政文化建设。 3、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形式。根据农民群众业余文化活动的需求,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区优秀农村民俗传统文化资源,借助庙会、传统节日等时机,采取说唱、小品、书画、剪纸、故事会、诗歌会、灯谜会、写送对联等形式,宣传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知识。 (七)廉政文化示范点的考核评比 1、廉政文化示范点分为省、市、县三级。市、县级示范点,自行组织考评后确定;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从市级示范点中考评确定。 2、廉政文化示范点采取推荐和组织考评等方法产生。省辖市示范点,由省辖市负责推荐。 3、省级廉政示范点,由省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一组织考评审定,颁发标牌和证书,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布。 三、加强廉

22、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几点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廉政文化“六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廉政文化教育力度,依托现有廉政文化阵地和载体,整合、利用廉政文化资源,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努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精品工程”,将廉政文化的影响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全社会营造尊廉、崇廉、助廉的浓厚氛围。 3

23、、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培养、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自身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转变作风,廉洁从政。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4、第二条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XX县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XX县区、XX县区国土资源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二章责任主体和内容 第四条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分析党风廉政状况,

25、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本系统腐败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3、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推荐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和领导本系统

26、内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执行执法人员呈报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第五条局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的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所属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召开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明确化分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行政正职对行政监察工作负总责。 3、支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

27、的阻力和干扰。 4、监督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5、严格按照规定推荐选拔于部,认真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局党支部成员、行政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及党支部的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2、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28、。 3、检查监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支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发生在分管股室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七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领导机构。局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建立由出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监察、财务、办公室、各党小组组长等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本细则责

29、任内容规定的各项职责的情况;考核工作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每年年终考核1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制度。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每年进行1次,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行风评议等结合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第十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局党支部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在年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全面的陈述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建立

30、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科级以上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廉洁状况的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加重要依照。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局党支部、行政以及的干部不认真履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视下列情形,给予组织处理: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中,不履行职责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及双文明先进个人,并给予谈话诫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 2、在领导干部状况的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给予谈话诫勉;不信任票

31、超过60%,或者连续二年不信任票超过50%,给予免职处理。 3、所管辖的单位长期管理混乱,风气严重不正的,视其情节,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谈话诫勉、组织调整,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 4、不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较多,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免职处理,并且二年内不得提拔。 5、为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或者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视其情节,给予谈话诫勉、免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不认真履行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

32、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必要的处分。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于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

33、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职处分。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

34、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正职和副职的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除适当追究正职的责任外,主要追究主管副职的责任。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中的组织处理,由机关党支部实施,可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追究后需进行离任审计的,由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篇:国税局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局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本局全面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市国税局有关规定,

35、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管好自己的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章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设置 第四条县局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县局正、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人教科长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各级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指示,制定本局廉政工作计划,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二、组织进行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及时监督、检查税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度情况; 四、组织县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 五、对税务人员

36、违法违纪案件和违反廉政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县局成立服务质量监察小组,人员由主管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特邀监察员和内部兼职监察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县局做好廉政建设、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税务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和廉政情况,征询企业对税务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负责监督检查县局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情况; 四、实施组织纳税业户进行行风评议活动。 第三章廉政教育 第六条县局每月结合政治学习,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教育。 第七条廉政教育的内容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县局工作

37、实际进行。 第八条廉政教育要注重实效,保证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参课人数到95以上,参考人员达到100以上,优秀率达到80以上,县局每半年对各部门廉政教育笔记检查一次。 第四章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九条廉政会议制度。主要包括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监察小组会、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座谈汇报会、民主生活会等。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小组会议。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由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人员参加。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审议县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办法;检查各部门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对县局各部门廉政建

38、设工作和行风进行评议;研究解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座谈、汇报会议。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汇报、座谈分局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税收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局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议。各科室每季度,县局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合理化建议;自查自纠遵章守纪情况;评议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第十条廉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两次,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收集、总结县局半年或全年廉政工作情况。县局各部门在每年六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五日前将本部门廉政工作情况局面报监察专职干部。监察室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县局廉政工作总结上报市国

39、税局监察室。 第十一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县局局长与副局长,局长、副局长与其主管科科长、主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科室领导与本部门干部、职工签订廉政保证书。 第十二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县局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廉政档案,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按季度将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违法违纪、职业道德和好人好事情况详细填写记载。 第十三条举报走访制度。县局专设举报电话1部;举报意见箱1个;每月向企业发入意见征询单、纳税人评议卡一次;每半年走访纳税户1次;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 第十四条“廉政日”制度。每月的25日为县局“廉政日”,其内容:一是由县局局长和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投拆、来访、举报等;

40、二是各部门进行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教育、个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廉政方面的的好人好事,填写干部廉政档案等。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在控管企业和体税务干部中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监察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法法规、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投票评议。将政策制度公开,办税过程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公开,把监督权直接交给纳税人,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并按规定及时考核、奖励、通报。 第十六内部审计制度。县局每半年对有关科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对税款入库、发票销售、企业逾期申报、违章处罚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的结果必须在有关会议上反馈并向全体干部公开。 第五

41、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县局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按照县局岗位职责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选优秀公务员的主要内容。 第十八条县局实行廉政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在当年内发生违纪行为的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优秀公务员,不得晋职、晋级或入党、入团,同时还要按照县局、区市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篇:民政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三 门峡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整体目标之中。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全局党

42、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纪委书记负责抓好全局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各成员(副局长)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个职工要按照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同步。 工作报告制度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责任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分别在6月15日、11月20日前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自查报告,局党风廉政

43、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执行情况按时写出全局工作总结,经局党委审定后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 2、对职责范围内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委、纪委汇告,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任务,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时报告责任目标进展情况。 民主评议制度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客观公正地评议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测评。 3、

44、认真开展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考核制度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自觉接受市委及市纪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廉洁自律状况。 2、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终要对科级以上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3、要将的执行情况列入年终工作总结的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自查,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于6月15日、11月20日前分别写出自查总结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

45、小组办公室。 奖惩制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考核后,将依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考核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 责任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能全面落实责任制各项规定,圆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工作中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群众反映良好、评价较高,评定为“好”;能认真落实责任制各项规定,较好地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无因违法违纪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在评定为“中”;不认真履行责任制各项规定的,未按要求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以上情况之一者,

46、即被评定为“差”。 对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好的部门及其责任人,优中选优报上级党委、政府通报表扬,并作为当年评先的重要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差的部门及责任人,在本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部门及其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责任制规定平时检查评议情况。 2、执行责任制规定的年终考核结果。 3、党风廉政建设其它方面重要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中记载的情况应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议制度 1、全市民政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省厅有关领导、市局领导、有关科室人员XX县区(市)区有关人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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