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2、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十 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
3、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十 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