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用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
2、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
3、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