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室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1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
2、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
3、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
4、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图书室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3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更有效的提高
5、学生的阅读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为质量,让学生通过课外读物中学到应有的知识,学校将图书向在校学生提供借读。学生在借读时必须遵守图书借阅制度。 一、必须按图书室览目归类放还,不能乱取乱放。 二、借读学生必须本着读好书、爱护书的原则,按时交还读物。 三、借书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课外活动。 四、借书时每人一次只限一本。 五、本周星期一借书,下周星期一还书,方可再借读第二次。 六、还不清上周所借读物,不允许借读下一次。 七、借读图书均写借条并在借读登记册上写清书名、定价、所在的班级、姓名、借书时间。 八、借阅图书期间如丢失,按借条上注册的定价赔偿。 九、借阅图书时不许吵闹
6、,大声的喧哗,保持室内清洁。 十、在节假日期间,借阅读物可延长时间。十 一、每学期放暑(寒)假之前,必须还清读物。 第二篇: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分水镇民族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
7、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
8、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八、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
9、行。 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3、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九、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会计处潘老师处交纳罚款;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十一、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分9:30分,中午12:00-13:00。 第三篇:小学图书室规章制度小学图书室规章制度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