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机关单位】 内部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更好地为部机关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车辆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自觉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车辆驾驶员应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3、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4、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综合处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车辆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凡从事非单位安排的活动,不得驾驶本单位车辆外出。 6、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
2、早退,更不得无故旷工。 7、车辆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干净。 8、车辆驾驶员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购进时间、产地、型号、金额、行驶里程、维修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车辆。 二、车辆调度制度 1、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度,除部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 2、除部领导用车外,一律实行派车制度。处室申请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并填报“派车单”。特殊情况需临时用车的,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派车。在市内用车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在市外用车的,须经主要领导签字。 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出车,行车日程和路线应严格按照行车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
3、用公车办私事,如遇此情况,驾驶员有权拒绝;车辆返回后,驾驶员需及时将经使用人签字后的派车单报综合处。 4、晚间10点以前,原则上不单独安排加班车辆,可统一乘坐管委会通行车。确有需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5、处室用车实行定额管理,原则上每周最多可申请使用2次。 三、车辆维修制度 1、车辆发生故障,无论问题大小,必须先填写公务用车送修单,报综合处送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送修单需明确车辆送修项目、维修单位估价等信息。 2、车辆维修应到送修单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需到其他修理厂维修的(如定点厂不能维修、执行公务途中发生故障等),须经综合处批准。 3、车辆维修应严格按照送修单申报维修的项
4、目进行,实际修理中改变维修项目的,须及时告知综合处,并重新填写送修单。 4、车辆进厂维修时,驾驶员须随车督修,核定材料、工时等,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5、车辆维修结束后,驾驶员须亲自调试合格后方可在记账单上签字认可,并将更换原件回收,由综合处派人核对并签字验收。 6、车内设施的维护、更新及用品的购买,均应填报送修单办 理相关手续。 7、严禁有关人员虚报维修项目或维修费用等弄虚作假行为,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查实,当事人负责加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查实两次,予以辞退。 8、综合处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对每辆车的维修费用、行驶里程及百公里维修费用予
5、以公布。 四、车辆加油制度 1、车辆加油须到定点加油站,因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加油的,须经综合处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2、每次加油时,综合处派专人随从,填写耗油情况记录表,注明日期、车号、里程、油号、加油量和金额等,并经驾驶员本人签字确认。 3、严禁有关人员替其他车辆加油、兑换现金或领取物品等弄虚作假行为,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查实,当事人负责加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查实两次,予以辞退。 4、综合处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对每辆车的加油费用、行驶里程及百公里耗油情况予以公布。 五、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无交通违章者,月底发安全奖3
6、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全年百公里费用(耗油和维修)最低者奖励1000元。 (二)惩罚制度: 1、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10元。 3、擅自出车办私事或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发现一次扣50元,如 发生交通事故,所有损失自负,且扣罚全年奖金(管委会)。 4、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发50%的全年奖金(管委会),累计发现三次,予以辞退,如发生交通事故,所有损失自负,且扣罚全年奖金(管委会),同时予以辞退。 5、行车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不予报销。 第二篇: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
7、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全局上
8、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 -1第十三条下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下乡完成的工作情况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下乡开展的工作做好记录以备查。对无明确目的、盲目或无实际意义的下乡以及无开展工作记录的,将追退当日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9、 第十四条严禁租车,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单位车辆均外出的情况下可以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出面租车。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立即将情况向县第三纪工委通报,当日燃油费由公车驾驶员负责,如因公车使用造成车辆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公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五条单位车辆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局划定的停车场,如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车内财物被盗或者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同时报县第三纪工委处理。 第十六条单位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上班期间驾驶员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办公室休息,做到车在人在,以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临时用车调度。 第十七条使用公车出差必须先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未出示
10、公车派车单的领导不予签字报销出差等相关费用,确因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双休日下乡或出差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安排出差,回来后补开派车单,否则一律不能补开。 第十八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派公车不限制人数,出县外开会、培训、学习除领导以外3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车,3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用(特殊情况含市 -3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二十五条严禁在外签单挂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签单的需请示领导同意,报销时在发票上注明领导安排。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股、室、处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但不计入加班。 第二十七条如因检查、验收等临时突击性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统
11、一调度加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3小时以上算加班,参照县内下乡差旅费标准计发补贴,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参照国家加班规定计发补贴。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建设处所需办公用品由各处长自行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较大的由设备使用人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再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按程序统一采购。 第二十九条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正财字201443号文件执行,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越期不予报销。当日在县内出差后因公事到县外出差的按最高校准报领一次差旅费,严禁重复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条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
12、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重大资金支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事前集体 -5第八章首问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十八条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因首问人“脸难看”对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报第三纪工委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的现象
13、。 第四二条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第九章内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器材股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四十二条凡单位工作人员调离(含抽、借调、临聘人员)本单位,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四十三条节假日值班局机关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报局长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各项目建设处由处长统筹安排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同时将值班安排表报局 -7室打印、校对、印发,确保公文的规范、严肃性。 第四十九条印章使
14、用。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局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单位。各项目建设处印章由各处长保管,加盖项目建设处印章需请示分管领导。 第五十条内务信息公开管理。内务信息指出勤、请销假、参加会议、参加单位组织的卫生情况等,由办公室每月汇总在“单位内务信息公开栏”里公开,并将每次公开结果收集、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局内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即全局实行股、室、处负责制,人员由各股、室、处负责人调度,单位领导如因特殊情况需抽调人员的需告知股、室、处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调节抽用,各股、室、处履职和任务
15、完成情况实行“首问责”,即:只追问股、室、处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建设处内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各项目处处长要对项目处人员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要加强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主持召开好每一次例会,如实填写工日志,照好隐蔽工程照片(注明隐蔽工程部位、类别)。 第五十三条单位代管负责制。即主要领导出差由副局长代为管理单位工作,主要领导和副局长同时出差由总工代为管理单位工作,所有领导均同时出差由办公室代为管理单位工作。在代管期间如发生重特大需及时处理的事项代管人 -9 第三篇: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
16、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1.派遣程序(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2
17、)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xx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xx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
18、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5)在主城6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6)出主城6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证1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证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
19、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
20、车辆停放(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1.保养、维护及年检(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3)车辆证件
21、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证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
22、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1.出车补助(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元以上的
23、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证、照的保管,保证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
24、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政治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
25、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
26、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工资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出台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
27、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80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元,并每次罚款50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
28、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证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第四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满足集团公司机关领导、老干部及机关人员的工作需要,确
29、保行车安全,优质服务,节约开支,促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车辆和驾驶员使用制度 1.车辆和驾驶员由车队实行统一调控,集中管理。为便于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车的办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车辆的行驶、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按月对安全防事故、单车行驶里程、油材料消耗、车辆维修和出车情况登记汇总,考核奖惩。 2.集团领导使用的固定车,由领导自行支配。领导外出不用车期间,车辆和人员由车队统一安排。如遇重大活动或领导外出用车时,车队要选派车况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安排后方可出车
30、。 3.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含夜间和节假日)相对固定(除特殊情况外)。各部室在用车时,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保证车辆的安全与正常维护,作好出车登记。结对子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到对方上下班和外出办事用车,互助友爱,互相关心,共同完成好本职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处理不当,追究使用处室负责人责任,并收回车辆。 4.正常工作时间,在市区(六区)出车由车队领导安排。出市区或非值班时间和节假日出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所有车辆和驾驶员一般不予私用或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有偿用车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酌情确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6.机关车队驾驶员请销假,1天以内由车队领导批准,超过
31、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7.处(室)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由本处(室)自行管理,严格要求。 二、车辆值班制度 值班车辆是为了保证机关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和夜间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情况时专门配备的应急交通工具。除此情况,一般不予出车。 (一)值班时间 1.正常工作日为下午18时至次日上午8时。 2.公休日实行24小时值班。 3.节假日值班由车队统筹安排。 (二)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 值班地点:车队值班室值班电话:4220716 (三)值班驾驶员的任务 1.办领导及机关值班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用车。 2.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突发疾病或紧急情况用车。 3.检查车场,车库和车辆等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
32、报告并妥善处理。 4.负责车队办公室、值班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和公用物品的维护。 5.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事项 (四)值班车由值班领导统一指挥,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五)外出执行任务时,值班驾驶员要电话告知车队领导,说明用车人、事由、地点及用车时间等,由车队领导进行登记。 (六)值班驾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擅离职守。要保证值班车辆车况良好,预先加足燃油,提前就餐,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完成的任务及遗留问题在交接班时要及时报告队领导,不得延误。 三、车辆维修和油、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堵塞漏洞,必须加强对油、材料的管理,并加强车辆维修的鉴定和审批
33、。 (一)车辆的维修 1.成立车辆维修技术鉴定小组。 组长由车队队长担任,成员由部分驾驶员组成。 2.当车辆出现故障后,由司机报告车队队长,队长通知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后,作出具体维修项目和预算,出具修车单到修理厂进行维修。 3.修理厂必须凭修车单所列项目修理,超范围修理必须经车队批准;否则,概不支付修理费。 4.车辆维修完后,由司机检查验收并签字,经鉴定小组复验后报领导审批,支付修理费。 5.损坏的零部件经更换后由驾驶员本人交车队领导验收,并回收入库。 6.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修车时,经随车领导签字后,再按程序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 7.未经批准擅自维修车辆、装备车内设施、更换配件,其费用财务科不予
34、报销。 (二)油料的管理 1.油料由车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置。 2.燃油的加注须由车队领导根据车型的百公里耗油量、车辆技术状况和出车行驶里程等,计算出单车月耗油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月适时适量发放加油卡,到定点加油站加油。驾驶员须将所驾车耗油登记表按月上报车队登记后,由车队保管登记入帐存档。 四、车场日与车辆保养制度 车场日是一项经常性地对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车辆进行周密的检查保养,使车辆随时恢复和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机关日常工作需要。车场日每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五上午进行,由车队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车场日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和整顿车辆技术
35、状况,对车辆进行技术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维护车辆装备,整理车场内务,检查消防、照明等设施,清洁车辆,清点随车工具附件。 五、会议制度 (一)车辆勤务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周一上午,由分管领导主持,车队全体车勤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总结上周工作,交流情况,提出问题,研究安排本周工作,讨论解决问题。 (二)安全例会 安全防事故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5日上午,由分管领导主持,全体车勤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通报事故案例,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提出车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重点;总结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排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解决问题。 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各部门机动
36、车辆驾驶员必须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与车辆安全。 第二条 要带头维护机关和领导形象,注意仪表,遵守机关大院停车规定,听从保安指挥。对领导和其它乘客要一视同仁、热情、礼貌、用文明用语。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收听收录机等音响设备。不接打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在家中或任何公众场合谈论领导或与领导工作相关的事宜。 第三条 要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清洁,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四条 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各机件性能是否正常,不带病出车,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五条 到六XX县区外执行任务,须报告车队队长,尔后逐级上报各级领导
37、。 第六条 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 行车前须系好安全带。要注意休息,文明驾车,严禁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八条 不准开特权车、超速车、英雄车、霸王车、斗气车。 第九条 因违法等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按时参加车队安全例会,如遇出车任务,应提前向车队队长请假,并在归队后对会议内容进行学习。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者,酌情除扣当月出车补助,并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服务领导要准时出车,不得耽误。工作时间未出车的应在车队随时待命,不得到处室或其它单位窜岗。 第十二条 执行长途任务,不能按时归队的,应及时报告车队领导,说明原因。
38、 第十三条 驾驶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第十四条 下班后、节假日和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放在车队停车场,不准在它处停放。所驾车辆如有损坏或丢失,由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不得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车队关于事故处理经济赔偿及驾驶员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车辆事故的发生,体现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事故分析处理及经济赔偿 1.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通过安全教育,典型事故安全分析,结合实际情况,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每个驾驶人员的遵章守法、爱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驾
39、驶作风,将违法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 2.建立违法肇事档案。凡发生违法肇事,都应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肇事司机必须在2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分管领导,并在安全例会上宣读。坚持贯彻普通教育、严格管理、从重处罚的方针。 3.车队与每个驾驶员每年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年终总结评比,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全年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员通报批评。 4.凡未经车队领导调派的车辆,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负担赔偿以外,由肇事司机赔偿其余部分的50%;保险公司不承担经济赔偿的,肇事司机负担全部损失的10%;保险公司全部赔偿的,对肇事司机罚款50
40、0-1000元。 5.因公执行任务的车辆,由于驾驶员违法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本人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我方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6-7%;我方负同等责任的,驾驶员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 6.凡违法被交警部门扣分、扣证、罚款或无法正常工作,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二、驾驶员奖惩 (一)奖励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车管科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驾驶员守则,全年无违法、无责任事故,并能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者,按月给予出车和值班补助。 2.见义勇为、求危助困事迹突出者,报上级领导批准后,给予重奖或通报表彰。 (二)惩罚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41、1)耽误领导用车。(2)不服从领导派车。(3)值班无故不按时到岗、未经领导批准撤离职守。(4)未经车队领导许可,私自出车。(5)将车辆交给其它人员驾驶。 (6)由于服务质量差,用车单位及用车人提出批评(7)凡发生事故责任不超过50%、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做书面检查存档。(1)由于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保养车辆、违规操作,发生机械故障或因缺水、缺汽油、缺润滑油未按时完成任务者。 (2)未经批准车辆在外过夜或完成任务后不归队者(发生意外视情况另议)。 (3)发生事故责任占50%以下者。 (4)故意顶撞或刁难领导,拒不执行公务或发生口角造成很坏影响者。 (5)不按规定请
42、销假,无故旷工或延误正常工作者。(6)酒后驾车或无证开车以及发生事故者(重大事故另议)。 (7)由于计划安排不周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并按事故经济损失个人负担50%以上进行处理后,本人仍无悔改者,应停止工作,追究责任,直至限期调离工作岗位。 (1)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2)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者。(4)延误工作造成极坏影响者。 (5)打架斗殴,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者。(6)因出私车造成事故者。 (7)严重妨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者。(8)执行公务携带自己亲属、朋友者。 第五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
43、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
44、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500-1000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1000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