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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慰问教职工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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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受集体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我校“送温暖工程”,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现就在职、退休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婚庆、丧事、住院病休、退休等慰问范围及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子女举行婚庆典礼,本人发出邀请,工会发布消息,组织自愿参加的教职工参与祝贺活动。 二、教职员工在计划内分娩,工会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200元。 三、凡患病住院在编教职工由工会慰问2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对职工进行慰问。 四、凡在编教职工长期休病假,工会每年慰问一次,发放慰问品2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

2、对职工进行慰问。 五、凡有独生子女(未满14岁)的教职工每年享受一次“六一”儿童节慰问品100元。 六、无偿献血的在编教师工会慰问400元,并在献血当天开始公假休息两天。 七、在编教职工正常退休,工会购买纪念品300元左右。 八、在我校光荣退休教职工住院慰问金150元;由党支部、工会组织进行慰问。每年限一次。 九、凡在我校退休的教职工逝世、学校领导、工会参加追悼会。 十、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工会发布讣告,进行慰问,送花圈一个,慰问金500元,并组织自愿参加悼念活动。 十一、教职员工的配偶去世,工会发布讣告,学校送花圈一个,慰问金400元。 十二、学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等家属去世

3、,工会发布讣告,送慰问金300元。 2014年3月1日 第二篇:教职工慰问制度教职工慰问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 1.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2.学校每年重阳节组织退休教师活动一次。 3.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100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 教师结婚,享受半月婚假,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1、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2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2、享受丧假规定: 市区内:三天、外区: 四、五天(特殊情况另作

4、决定)。 四、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200元慰问品。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 凡因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六、其它慰问 学校据实研究决定。 第三篇:教职工慰问制度乘风中学教职工慰问制度(讨论稿)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

5、本制度。慰问以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学校行政共同进行。 一、生日慰问。积极实施“温馨工程”,在教职工生日来临时,由学校工会告知,校长给过生日的教职工发微信,祝贺生日,并发放生日慰问金200元。庆祝活动自行安排。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工伤)、女教职工分娩慰问: 1.教职工伤病住院一周以上,(以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学校领导进行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患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增加慰问金;同时由工会牵头组织老师共同前往慰问,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工伤慰问。因工伤住院教职工的慰问,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在市外医院住

6、院的教职工,学校暂时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校后补发慰问品或等额的慰问金。 4.伤病住院的教职工,原则上学校每年只慰问一次。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职工去世的,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将该教工去世的时间、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前往吊唁,学校慰问金300元、送花圈一个。若学校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校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派车前往吊唁的,请家属代表学校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花圈、慰问金由家属向学校领取),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慰问;同时由工会派车、组织教职工前往吊唁,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

7、的,在第一时间将该教职工的亲属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前往吊唁,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若学校暂不能派人派车前往慰问的,请家属代表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慰问; 四、其它慰问: 1.每年的春节、元旦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工会代表学校对在职教职工进行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2.春节期间,工会和学校领导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公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等的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3.在岗的女职工,“三八”妇女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8、。 4、在岗教职工的退伍军人,“八一”建军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6、在乘风中学离退休教职工的教师节学校慰问金每人100元,老人节学校组织开展活动。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以上慰问经费由学校划拨经费到工会支出。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审批后方可报销。 3.慰问金发放由工会负责制表,表中要说明慰问的职工姓名、事由,由经办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本制度在全校教师会通过后执行。 乘风中学 2015.12.10 第四篇:教职工慰问制度章田寺乡中心学校教职工慰问

9、制度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教师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校工会为主,汇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一、积极实施“温馨工程” 由学校工会牵头,党政领导参与为当月过生日的教师庆祝生日。 二、

10、对患病住院教职工、女教职工分娩的慰问 1.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由工会牵头,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前往慰问。教职工因病住院(时间超过工作日60天)或在家休养,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福利。 2.学校女教职工分娩的(初婚正常分娩),由工会、女工委代表前往慰问(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女教师产假(上班工作日内产假),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福利。 3.在市外医院住院的教职工又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校后补发慰问品或等额的慰问金。 4.生病住院的教职工,原则上工会每学期只慰问一次。 5.慰问品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患重大疾病者由行政

11、会集体研究增加慰问金。 6.对离退休教职工住院的,如有重大疾病,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由学校领导和工会干部参与慰问。 三、工伤慰问因工伤住院教职工的慰问 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工作期间受伤,但又不被确定为工伤的,其休息和住院期间不做病事假对待,享受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四、丧事慰问1.学校教职工在岗在职去世的,在第一时间将该教工去世时间、吊唁地点、出殡时间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在XX县区内的,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追悼会,送慰问金400元。若学校工会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校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前往吊唁的,请人代表学校送慰问金400元,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唁电、短信、电话等

12、)进行慰问。 2.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在第一时间将该教职工的亲属吊唁地点、出殡时间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派人前往吊唁,慰问金200元。若学校不能派人前往慰问的,请人代表工会送慰问金200元,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唁电、短信、电话等)进行慰问。 五、节日及其它慰问 1.每年的春节、教师节,工会代表学校对在职教职工进行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2.春节期间,工会参与学校党政班子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公死亡职工的遗孀、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在住院治疗的在岗在职教职工慰问,标准200元。 3.其他慰问。“三八”妇女节(在岗女职工)、“六一”儿童节(学校教师子女)由学校

13、工会领导女工委进行慰问,开展活动。 4、教职工退休:学校慰问金200元(可用物品代替) 5、教师结婚(初婚)学校送祝福金200元。 6、在职教师军烈家属学校每年春节前往慰问,慰问金200元。 六、经费使用与管理 1.以上慰问经费由学校划拨经费到工会支出。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审批后方可报销。 3.慰问金发放由工会负责制表,表中要说明慰问的职工姓名、事由,由经办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本制度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县区章田寺乡中心学校 第五篇:教职工慰问制度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

14、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1)因公受伤;(2)住院治疗;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4)见义勇为(5)困难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200元; (4)对患病住院教职

15、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200元。 二、婚嫁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费200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 童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50元纪念品;(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30元。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东江小学工会小组2013年9月1日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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