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乡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xxx乡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界河店乡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乡机关车辆统一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和派遣,原则上保证乡领导工作用车,一般干部工作用车须请示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后,司机方能出车;如遇干部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 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能自行出车。如私自出车轻者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造成不良影响和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3、驾驶员在驾车期间严禁饮酒,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汽车驾驶、维修技术、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4、驾驶员必须保证随叫随到,不得私自外出或回家等
2、,非因工作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司机本人承担。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由本单位驾驶员驾驶。 6、驾驶员请假,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将车辆交给指定人员。 7、长途行车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以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8、办公室派车后,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用车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该驾驶员全额承担。 9、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随意停放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10、领导干部不得私自驾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油料管理 1、司机用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由乡
3、财政所负责按行车路程和时间发放油卡,并做好用油登记,不得超标使用。 2、长途用车原则上一次性加够用油,如遇路途遥远用油不够等特殊情况,由用车领导自行垫付,返回后持有效发票经主要领导审签后进行一次性报销。 三、车辆维修 1、驾车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2、车辆维修前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出意见方能维修。 3、车辆小型维修由驾驶员负责,车辆大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修理费500元以上的由驾驶员写出报告,主要领导批示后到指定点进行维修,维修费由乡财政统一结算。 四、其他 每个驾驶人员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 界河店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 司机签字
4、: 第二篇:xx乡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xx乡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乡机关车辆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制止公车私用,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政府公务车由乡党委、政府明确专门的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管护和驾驶。除本车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车。特殊情况,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暂行驾驶。 2、政府公务车主要保证乡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乡内一般干部执行公务时使用。班子其他成员及乡内一般干部因公需要使用车辆的,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驾驶员方可出车。 3、车辆的燃油由驾驶员会同乡主要领导或财政员一道在定点加油站进行加注。特殊情况,须向乡主要领导报告
5、,同意后方可在在定点加油站加注。 4、车辆维修及日常管理由车辆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5、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或安排财政员会同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联系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或急救;发生在县外的故障、事故,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就近进行急救或维修。未经乡主要领导的,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6、因驾驶员个人违章或违反操作规程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的,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由驾驶员个人承担。或因驾驶员个人违章或违反操作规程驾驶驶造成事故、车辆损坏
6、的,除保险公司赔偿部份外,其余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7、政府公务车原则不允许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接的,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借。 8、政府公务车原则上不允许私人使用。公车私用的被检举一次,违反者需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当月的岗位津贴中扣除油料、磨损及其它造成的经济损失。公车私用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满足集团公司机关领导、老干部及机关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行车安全,优质服务,节约开支,促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车辆和驾驶员使用制度 1.车辆和驾驶员由车队实行统一调控,
7、集中管理。为便于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车的办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车辆的行驶、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按月对安全防事故、单车行驶里程、油材料消耗、车辆维修和出车情况登记汇总,考核奖惩。 2.集团领导使用的固定车,由领导自行支配。领导外出不用车期间,车辆和人员由车队统一安排。如遇重大活动或领导外出用车时,车队要选派车况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安排后方可出车。 3.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含夜间和节假日)相对固定(除特殊情况外)。各部室在用车时,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保证车辆的安全与正常维护,作好出车登记。结对子处室要相
8、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到对方上下班和外出办事用车,互助友爱,互相关心,共同完成好本职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处理不当,追究使用处室负责人责任,并收回车辆。 4.正常工作时间,在市区(六区)出车由车队领导安排。出市区或非值班时间和节假日出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所有车辆和驾驶员一般不予私用或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有偿用车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酌情确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6.机关车队驾驶员请销假,1天以内由车队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7.处(室)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由本处(室)自行管理,严格要求。 二、车辆值班制度 值班车辆是为了保证机关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和夜间处置突发
9、事件或紧急公务等情况时专门配备的应急交通工具。除此情况,一般不予出车。 (一)值班时间 1.正常工作日为下午18时至次日上午8时。 2.公休日实行24小时值班。 3.节假日值班由车队统筹安排。 (二)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 值班地点:车队值班室值班电话:4220716 (三)值班驾驶员的任务 1.办领导及机关值班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用车。 2.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突发疾病或紧急情况用车。 3.检查车场,车库和车辆等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负责车队办公室、值班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和公用物品的维护。 5.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事项 (四)值班车由值班领导统一指挥,未经领导批准,
10、不准擅自出车。 (五)外出执行任务时,值班驾驶员要电话告知车队领导,说明用车人、事由、地点及用车时间等,由车队领导进行登记。 (六)值班驾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擅离职守。要保证值班车辆车况良好,预先加足燃油,提前就餐,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完成的任务及遗留问题在交接班时要及时报告队领导,不得延误。 三、车辆维修和油、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堵塞漏洞,必须加强对油、材料的管理,并加强车辆维修的鉴定和审批。 (一)车辆的维修 1.成立车辆维修技术鉴定小组。 组长由车队队长担任,成员由部分驾驶员组成。 2.当车辆出现故障后,由司机报告车队队长,队长通知技术鉴定
11、小组鉴定后,作出具体维修项目和预算,出具修车单到修理厂进行维修。 3.修理厂必须凭修车单所列项目修理,超范围修理必须经车队批准;否则,概不支付修理费。 4.车辆维修完后,由司机检查验收并签字,经鉴定小组复验后报领导审批,支付修理费。 5.损坏的零部件经更换后由驾驶员本人交车队领导验收,并回收入库。 6.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修车时,经随车领导签字后,再按程序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 7.未经批准擅自维修车辆、装备车内设施、更换配件,其费用财务科不予报销。 (二)油料的管理 1.油料由车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置。 2.燃油的加注须由车队领导根据车型的百公里耗油量、车辆技术状况和出车行驶里程等,计算出单车月
12、耗油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月适时适量发放加油卡,到定点加油站加油。驾驶员须将所驾车耗油登记表按月上报车队登记后,由车队保管登记入帐存档。 四、车场日与车辆保养制度 车场日是一项经常性地对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车辆进行周密的检查保养,使车辆随时恢复和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机关日常工作需要。车场日每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五上午进行,由车队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车场日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和整顿车辆技术状况,对车辆进行技术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维护车辆装备,整理车场内务,检查消防、照明等设施,清洁车辆,清点随车工具附件。 五、会议制度
13、 (一)车辆勤务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周一上午,由分管领导主持,车队全体车勤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总结上周工作,交流情况,提出问题,研究安排本周工作,讨论解决问题。 (二)安全例会 安全防事故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5日上午,由分管领导主持,全体车勤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通报事故案例,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提出车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重点;总结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排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解决问题。 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各部门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与车辆安全。 第二条 要带头维护机关和领导形象,注意仪表,遵守机关大院停车规定
14、,听从保安指挥。对领导和其它乘客要一视同仁、热情、礼貌、用文明用语。未经乘车人允许,不得收听收录机等音响设备。不接打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在家中或任何公众场合谈论领导或与领导工作相关的事宜。 第三条 要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清洁,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四条 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各机件性能是否正常,不带病出车,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五条 到六XX县区外执行任务,须报告车队队长,尔后逐级上报各级领导。 第六条 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 行车前须系好安全带。要注意休息,文明驾车,严禁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八条 不准
15、开特权车、超速车、英雄车、霸王车、斗气车。 第九条 因违法等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按时参加车队安全例会,如遇出车任务,应提前向车队队长请假,并在归队后对会议内容进行学习。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者,酌情除扣当月出车补助,并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服务领导要准时出车,不得耽误。工作时间未出车的应在车队随时待命,不得到处室或其它单位窜岗。 第十二条 执行长途任务,不能按时归队的,应及时报告车队领导,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驾驶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第十四条 下班后、节假日和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放在车队停车场,不准在它处停放。所驾车辆如有损坏或丢失,由驾驶
16、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不得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车队关于事故处理经济赔偿及驾驶员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车辆事故的发生,体现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事故分析处理及经济赔偿 1.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通过安全教育,典型事故安全分析,结合实际情况,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每个驾驶人员的遵章守法、爱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将违法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 2.建立违法肇事档案。凡发生违法肇事,都应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肇事司机必须在2日内写出
17、书面检查上报分管领导,并在安全例会上宣读。坚持贯彻普通教育、严格管理、从重处罚的方针。 3.车队与每个驾驶员每年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年终总结评比,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全年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员通报批评。 4.凡未经车队领导调派的车辆,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负担赔偿以外,由肇事司机赔偿其余部分的50%;保险公司不承担经济赔偿的,肇事司机负担全部损失的10%;保险公司全部赔偿的,对肇事司机罚款500-1000元。 5.因公执行任务的车辆,由于驾驶员违法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本人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我方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负担直接
18、经济损失的6-7%;我方负同等责任的,驾驶员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 6.凡违法被交警部门扣分、扣证、罚款或无法正常工作,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二、驾驶员奖惩 (一)奖励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车管科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驾驶员守则,全年无违法、无责任事故,并能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者,按月给予出车和值班补助。 2.见义勇为、求危助困事迹突出者,报上级领导批准后,给予重奖或通报表彰。 (二)惩罚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1)耽误领导用车。(2)不服从领导派车。(3)值班无故不按时到岗、未经领导批准撤离职守。(4)未经车队领导许可,私自出车。(5)将车辆交给其它人员驾驶。 (
19、6)由于服务质量差,用车单位及用车人提出批评(7)凡发生事故责任不超过50%、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做书面检查存档。(1)由于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保养车辆、违规操作,发生机械故障或因缺水、缺汽油、缺润滑油未按时完成任务者。 (2)未经批准车辆在外过夜或完成任务后不归队者(发生意外视情况另议)。 (3)发生事故责任占50%以下者。 (4)故意顶撞或刁难领导,拒不执行公务或发生口角造成很坏影响者。 (5)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旷工或延误正常工作者。(6)酒后驾车或无证开车以及发生事故者(重大事故另议)。 (7)由于计划安排不周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
20、一,经批评教育并按事故经济损失个人负担50%以上进行处理后,本人仍无悔改者,应停止工作,追究责任,直至限期调离工作岗位。 (1)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2)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者。(4)延误工作造成极坏影响者。 (5)打架斗殴,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者。(6)因出私车造成事故者。 (7)严重妨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者。(8)执行公务携带自己亲属、朋友者。 第四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领导用车
21、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
22、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500-1000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
23、定;1000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需请示车队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七)维修费用须经驾驶员、车队长、行政部长、财务审计部部长签字后,经主管经理审批,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未经批准同意车辆擅自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的,分公司不予报销。 三、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驾驶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停
24、放车辆时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被盗。 (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三)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 (四)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驾驶员自负。 (五)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六)公司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公司常务经理批准。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
25、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车队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许开“英雄车”。违者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四)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章行驶,如有违反造成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五)驾驶员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坚持“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对驾驶员私自出车或不按规定出车而造成车辆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费用外,其余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支付。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六)专职驾驶员必须
26、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好的形象。上班期间无公务活动,要进行车辆维护保洁或在车队休息待命,不得从事其他无关活动。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各项出车准备工作要在当晚或次日早完成,确保按时出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耽误出车时间。 第五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7、。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
28、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县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县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油卡加油。加油卡由办公室保
29、管,加油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加油结束后油卡和小票交回办公室,每次充值油卡¥2000元。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充值次(¥2000元)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办公室主任前汇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查。 3、送修理厂维修。大额维修由司机向办公室报备;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办理。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第21页 共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