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
2、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XX县区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
3、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
4、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出纳员职责 1、负责协会财务收支、款项的划转和存取; 2、负责建立、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3、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确保“帐款”相符; 4、负责保管、使用合作社现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价证券,确保其真实、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审核合作社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合法规的财务收支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药材营销; 2、技术信息科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相
5、关自信传达等。 六、合作社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创建学习型机关。 1、实行每个星期一学习的制度。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并汇报各自一个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对各工作进行周调度; 2、每月30日为月例会日,主要是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月工作计划。 (二)、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出差、下乡、请假人员均由办公室负责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15分钟内(即每天上班后15分钟内和下班前15分钟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3、签到结
6、束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收回考勤表,并将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严禁签到后从事工作之外的家务和娱乐活动等; 5、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单位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去向,一时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向办公室报告。否则视为旷工; 6、每月旷工三次扣除全月考勤费,一年内旷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费。 (三)、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书面请假条,报领导批准; 2、请假者必须在准假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或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3、假条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并由办公室按制度进行管理,请假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假满的第二天即应销假,未销假的一律视为超假。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及时向单位
7、主要领导报告理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实行8小时制。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负责做好每日的小扫和人员签到,保证8:15 前烧好开水,打扫好卫生;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好电话,承接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或紧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律不能关手机。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违反纪律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合作社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本社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
8、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可按照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登记造册。财务部及时按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盈余分配方案,登记造册,及时发放到社员手中。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