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检查落实制度 为加强矿井隐患落实,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隐患的高度重视,将隐患进行等级分类,制定隐患落实措施,及时排除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按危害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个等级,具体包括: (一)重大隐患: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字2005133号)中的十五大项66小项隐患。 2、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和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察办法(晋煤监办字2005711号)中“其它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所指10项。 (二)严重隐患: (三
2、)一般隐患: (四)轻微隐患: 第二条按处理职责将隐患分为a级隐患、b级隐患和c级隐患三级,具体指: (一)a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二)b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队组(车间)负责治理的隐患; (三)c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第三条按性质将隐患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第四条a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安排计划、筹措资金、选购备件,尽快安排队伍进行整改,隐患治理办公室要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和排查情况。 第五条重大(严重)隐患应执行停产整顿、复产开工验
3、收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管理人员发现有重大隐患、严重隐患的,要根据隐患涉及范围,下令全矿或危害区域立即停止生产,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严重)隐患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顿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作业的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二)查出的重大(严重)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整改验收标准,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条一
4、般和轻微隐患由隐患治理办公室以“四定表”形式通知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责任单位接到“四定表”后,立即安排人员按“四安表”要求进行整改;隐患治理办公室按“四定表”确定的整改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对未整改隐患的队组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要签字确认,由隐患治理办公室再次对隐患进行四定处理。 第八条隐患治理办公室每周要组织一次由矿主要负责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三违”行为;制定重大隐患防范措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四落实。 第九条每月下旬由矿长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
5、隐患排查会议,在隐患治理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重大隐患、严重隐患和a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研究确认。 第十条业务科室要把隐患排查作为业务保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严重隐患和a级隐患要列入月度工作安排。经常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查找、分析本系统范围内隐患,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并抓好隐患整改和落实工作。要有旬跟踪排查记录,对每条重大、严重隐患和a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隐患动态、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原因、措施、资金到位及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时间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要掌握清楚。 第十一条各基层队组要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广泛
6、发动职工,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对现场查出的隐患要认真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时间、负责人四落实。凡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得拖延。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周二安全活动会时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使隐患排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第二篇:隐患检查制度隐患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
7、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查隐患。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二、检查形式 1、公司级检查。公司级检查,由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技术部及各专业检查小组成员进行全厂综合性检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发放整改通知单,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 2、班组检查。班组检查由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召集班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班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将查出的隐患和
8、不安因素以“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在安全生产例会汇报且有书面记录。 3、季节性检查。针对防暑降温、防汛、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公司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各级领导及安全负责人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 三、安全检查整改 1、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用书面形式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组织整改。 2、公司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及整改情况按公司要求进行上报。 3、各班组、部门对已整改或一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组织汇报。 4、受查部门如对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及时整改,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篇:隐患整改落实制度驻矿、行管部
9、门检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制度(试行) 1、驻矿站、行管部门检查的问题隐患矿井必须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落实表,整改落实表上有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验收人员、验收结果。一式两份(矿井一份,上报驻矿站一份)要求备案存档。 2、隐患整改落实表上必须有战线、区队、科室主要责任人和验收人员本人签字,整改落实表上所有款项必须全部填写,有一处缺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经济罚款。 3、隐患整改落实表上整改措施必须针对提出的问题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凡是出现“按时整改,按规定整改”等字样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经济罚款。 4、验收工作由矿井安全科科长负责,在整改时限到时由矿井安
10、全科派人进行验收,在验收人员和验收结果上必须签字说明情况“已整改或者未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在整改时限到时经驻矿站检查未按期整改的对战线、区队和科室主要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经济罚款,安全科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经驻矿站检查没有整改的对验收人员及安全科主要负责人处以200元的经济罚款。每超过整改时限一天不整改的每天增加2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并在每周五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6、此项制度自2013年8月16日开始正式执行,不完善之处后续补充完善。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明鑫煤炭公司驻矿安全监察站 第四篇:事故隐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二、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次。
12、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三、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四、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
13、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五、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整改。 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八、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九、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4、防范事故发生。 十、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十 一、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2 第五篇:隐患跟踪整改落实制度隐患跟踪整改落实制度 1、为完善安全管理的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安全监察科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整改单位。根据隐患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3、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 4、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按照相应的职责实行“五定”的原则。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并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代。 6、存在隐患单位应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安全监察科反馈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本部门安全记录本上记载好整改情况。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安全监察科、调度室监督执行。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