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县区储备面粉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72740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区储备面粉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县区储备面粉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区储备面粉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管理,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地方储备食用油和成品粮油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地方储备面粉,是指市政府为保障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原有地方储备粮规模内,通过品种兑换而储备的成品粮库存,品种为国标特一粉,其中包括部分小包装。 三、地方储备面粉是地方储备粮的组成部分,应确保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政府随时调得动、用得上”的管理目标和“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存放、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品种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存放地点落实)的管理要求。 四、地方储备面粉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由同级粮食主管部门指定。可委托加工企业“代加工”,然后收回原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储存;也可将原粮一次性拨付给加工企业,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并储存。 五、地方储备面粉应存放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仓房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市地方储备面粉”标牌,设立“储备粮专卡”和“查仓记录簿”等(格式另发),由具备相关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即无害虫、无鼠雀、无变质、无事故)标准。 六、地方储备面粉原则上应足量储备。为缓解保管压力,确保储存安全,当市场稳定时,可适当减少面粉库存数量,但面粉和原粮库存总数(折原粮)应始终保持政府确定的规模。每年10月初至来年2月末销售旺季、“两节供应”期间以及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确保面粉按规模足量储备;其它时期可按40%-60%的比例掌握。 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随时保持加工设备正常,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补足面粉库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地方储备面粉采取周转储备的方式。承储企业或加工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自主决定对地方储备面粉进行轮换周转,以保持品质新鲜。 八、地方储备面粉的财务会计和统计处理等,仍按原口径(原粮)由承储企业负责统计上报,并注明其中成品粮数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另建实物台帐,记载地方储备面粉和原粮的进销存情况,并定期向承储企业通报。 九、地方储备面粉的库存管理,包括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承储企业储存的,由承储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承储企业同时负有监管责任,要指定专人履行监管义务。 十、县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储备面粉的监督检查。承储和加工企业应自觉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如实提供地方储备面粉情况,按要求上报有关报表。 十一、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签订“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储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落实责任,并报同级粮食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的日常管理。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粮食局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制度(试行)》和《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十三、本制度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