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农合医保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新农合、医保政策和法规。 2、根据新农合、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新农合、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认真核对农合证、医疗证,及时办理有关住院手续,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对于急症先入院的,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住院手续。 4、严格审批转诊制度;把好新农合、医保病人的转诊关,转诊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方能转出。 5、定期下科室了解新农合、医保病人的住院、用药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禁止挂床住院。 6、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意外伤害范围的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意外伤害住院须填写意外伤害申报表,24小时内上报县农合、县医保中心。 7、热情服务,周到细致,耐心向新农合及医保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病人解除疑虑。 8、支持和配合新农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合、参保患者服务能力。第2页 共2页